NONE 随着月初摆脱首个虚报控罪,雪州行政议员刘天球特别助理黄传好(右图)今天再度摆脱第二项失信控罪。地庭今日裁定黄传好面对的5000令吉支票失信案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马新社》报道,法官阿兹哈尼兹基于控方无法提出确凿的表面证据,因此在无须传召黄传好出庭自辩的情况下,宣判后者无罪释放。

谕令悉数退还保释金

法官阿兹哈尼兹也谕令,悉数归还51岁的黄传好所交付的保释金。

此案主控官是来自大马反贪污委员会的莫哈末巴哈鲁丁副检察司,他在审讯期间一共传召9名证人出庭供证。

控状指黄传好于去年2月19日移交一张5000令吉支票,作为举办居民协会与双溪比力乡村安全及发展委员会进行交流会的经费。

根据控状,黄传好因而在刑事法典第406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则将入狱1至10年、鞭笞及面对罚款。

仍面对一项失信控罪

黄传好在这之前面对的第一项控状,指他在去年配合国庆日庆典,向雪邦县署提供一张订购2500个总值2500令吉的汽车国旗的伪造发货单,惟地庭于本月2日在未传召他出庭自辩的情况下,宣判他无罪释放。

尽管如此,黄传好面对另一项涉及2500令吉票的失信指控,不过,另一所地庭正承审此案。

这个第三项控状指黄传好面对失信2500令吉支票款项,触犯刑事法第406或者403条款的指控。有关支票是支付在去年 7月30 日至9月16日,在雪邦县署底下的双溪比力州议席举办的一项清洁运动的开销。

黄传好今日在庭外受询时说,他对地庭的裁决感到高兴,并庆幸法庭还他一个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