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之声促速设警务投委会
魏家祥批警员开枪草菅人命
大马人民之声严厉谴责警队近日连续发生开枪射死人命的案件。
人民之声指出,它于2010年4月16日曾发表文告关于两民印裔同胞,罗格瓦兰(R. Logeswaran ,38岁)、沙齐达南(Satchithananthan ,25岁)与3名印尼外劳阿都沙奴(Abdul Sanu)慕斯迪( Musdi) 和 慕斯历(Muhlis)遭警方开枪射死案后,不料未超过两个星期又发生了一名15岁少年阿米奴拉昔(Aminulrasyid Amzah)在4月26日于莎亚南11区驾车遭警方从车后方开枪射毙案件。
大马人民之声协调员叶兴隆要求警方对于这宗少年射死案件作出全面性的解释,并说明少年阿米奴拉昔曾经所涉及的罪案。
“我们非常不能接受警方以开四枪自保免遭撞击的原因来对此案件做结论,更何况当事者是名年全15岁的青少年。警方时常以自保来回应枪杀案,但事实上很多当场的嫌疑者性命却不受保,最后惨被射死。”
人民之声认为缺乏透明与明确的机制来管制警队的枪械使用法是导致射杀案逐渐增加的原因。此外,社会不被允许参考警队的枪械使用法也是让公众大失所望2。这足以导致警队的枪械使用法不被公民社会机制所监督与衡量,并导致社会对警队的信心大大减低。
除此以外,人民之声呼吁有意竞选2010至2013年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成员的我国政府马上负起责任捍卫人权,解决一切人权遭迫害的课题,并着重于执法部队尤其警队贯彻人权意识,在执行过程奉行人道主义。
“少年阿米奴拉昔被警方射死是件极为严重的课题,此案不只侵犯了基本人权以外,更使曾签署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政府遭受重重地打击。根据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第3与第6条文显示,政府需覆行责任与采取积极行动确保儿童居住的环境安全与保护儿童生存的权利。”
根据联合国国际枪械军火公约,只有处于极度危险并极大可能威胁本身性命的情况下方可使用枪械自卫,而执法单位在使用枪械之前需给予清楚的警告与足够的时间予对方。此外,国家刑事程序法典第15(3)条文也注明了警方不能在拘捕时把可能被判死刑或终身监禁的被逮捕者致死。虽然如此,根据内政部在今年3月18日的国会解答中说明了从2007年至2009年共有183名人士遭警队枪杀。
蓄意或未经确定嫌疑者身份就射杀对方是件严重的谋杀案件。人民之声要求政府把涉案的四名警员带上法庭审讯,并确保此事件不再发生,以捍卫社会公民的基本生存权。
2005年皇家调查委员会报告书中显示,滥权事件与频频侵犯人权的课题是警队面临最考验的事项。因此,人民之声呼吁政府落实皇家调查委员会报告书中的125项建议,并马上成立监督警察滥权委员会《IPCMC》
魏家祥:误判断送少年前途
另一方面,马青总团长魏家祥(右图)也对15岁少年阿米奴拉昔的毙命,深感遗憾,也对警员草菅人命感到愤怒。他说,少年本就不应命丧现场,但警方失误的判断力,却断送一位少年的前途。
“阿米奴拉昔根本就不应被视作惯犯,他也不是通辑犯,更没有干案累累的前科,这样一位少年,为何被视为干下滔天大罪的罪犯?这于情于理都说不通。”
魏家祥指出,少年被警方击毙,这事情引起公众的议论纷纷,在互联网尤其面子书(Facebook)更引起广泛讨论,不少网民都认为,警方滥杀无辜。
“我们姑且不谈论阿米奴拉昔是否有犯案嫌疑,但警方怎都不应击毙这名少年,警方还有很多种方法截停他,包括朝天空开枪示警,或射破汽车轮胎,总不该朝15岁少年开枪。”
魏家祥对于警方的表现极度失望,警队在过去数月以来,都一直努力地重塑其形象,首相纳吉也议决提升警员福利,就是希望整顿警队,重建警方的威信,然而,如今警方被质疑滥杀无辜、草菅人命,这再度让一切的努力前功尽弃。
“我深信,阿米奴拉昔并非恶名昭彰者,也未有犯案的记录,在这情况下,我认为他是无牌驾驶,以致一时慌张欲逃跑,然而,警方当下应有判断能力,但事实证明值勤的警员断判失误,况且,无牌驾驶而被控上庭,也不至于要丢失性命。
”
魏家祥指出,当一些人都在责怪,华裔选民不懂感恩,而未把选票投给国阵之际,我们必须理解,类似阿米奴拉昔的事件,才是华裔选民对国阵政府失去信心的主要原因,不管不幸丧命者来自何族群,但这却使到大家对警方失去信心,也让国阵政府形象大打折扣。
“我希望政府完善处理阿米奴拉昔事件之余,也应下定决心,全面整顿警队,包括全尽所有方法,让警方的形象得以改善,这才有助于提升国阵政府在民间的威望。”
大马人民之声严厉谴责警队近日连续发生开枪射死人命的案件。
人民之声指出,它于2010年4月16日曾发表文告关于两民印裔同胞,罗格瓦兰(R. Logeswaran ,38岁)、沙齐达南(Satchithananthan ,25岁)与3名印尼外劳阿都沙奴(Abdul Sanu)慕斯迪( Musdi) 和 慕斯历(Muhlis)遭警方开枪射死案后,不料未超过两个星期又发生了一名15岁少年阿米奴拉昔(Aminulrasyid Amzah)在4月26日于莎亚南11区驾车遭警方从车后方开枪射毙案件。
大马人民之声协调员叶兴隆要求警方对于这宗少年射死案件作出全面性的解释,并说明少年阿米奴拉昔曾经所涉及的罪案。
“我们非常不能接受警方以开四枪自保免遭撞击的原因来对此案件做结论,更何况当事者是名年全15岁的青少年。警方时常以自保来回应枪杀案,但事实上很多当场的嫌疑者性命却不受保,最后惨被射死。”
人民之声认为缺乏透明与明确的机制来管制警队的枪械使用法是导致射杀案逐渐增加的原因。此外,社会不被允许参考警队的枪械使用法也是让公众大失所望2。这足以导致警队的枪械使用法不被公民社会机制所监督与衡量,并导致社会对警队的信心大大减低。
除此以外,人民之声呼吁有意竞选2010至2013年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成员的我国政府马上负起责任捍卫人权,解决一切人权遭迫害的课题,并着重于执法部队尤其警队贯彻人权意识,在执行过程奉行人道主义。
“少年阿米奴拉昔被警方射死是件极为严重的课题,此案不只侵犯了基本人权以外,更使曾签署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政府遭受重重地打击。根据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第3与第6条文显示,政府需覆行责任与采取积极行动确保儿童居住的环境安全与保护儿童生存的权利。”
根据联合国国际枪械军火公约,只有处于极度危险并极大可能威胁本身性命的情况下方可使用枪械自卫,而执法单位在使用枪械之前需给予清楚的警告与足够的时间予对方。此外,国家刑事程序法典第15(3)条文也注明了警方不能在拘捕时把可能被判死刑或终身监禁的被逮捕者致死。虽然如此,根据内政部在今年3月18日的国会解答中说明了从2007年至2009年共有183名人士遭警队枪杀。
蓄意或未经确定嫌疑者身份就射杀对方是件严重的谋杀案件。人民之声要求政府把涉案的四名警员带上法庭审讯,并确保此事件不再发生,以捍卫社会公民的基本生存权。
2005年皇家调查委员会报告书中显示,滥权事件与频频侵犯人权的课题是警队面临最考验的事项。因此,人民之声呼吁政府落实皇家调查委员会报告书中的125项建议,并马上成立监督警察滥权委员会《IPCMC》
魏家祥:误判断送少年前途
另一方面,马青总团长魏家祥(右图)也对15岁少年阿米奴拉昔的毙命,深感遗憾,也对警员草菅人命感到愤怒。他说,少年本就不应命丧现场,但警方失误的判断力,却断送一位少年的前途。
“阿米奴拉昔根本就不应被视作惯犯,他也不是通辑犯,更没有干案累累的前科,这样一位少年,为何被视为干下滔天大罪的罪犯?这于情于理都说不通。”
魏家祥指出,少年被警方击毙,这事情引起公众的议论纷纷,在互联网尤其面子书(Facebook)更引起广泛讨论,不少网民都认为,警方滥杀无辜。
“我们姑且不谈论阿米奴拉昔是否有犯案嫌疑,但警方怎都不应击毙这名少年,警方还有很多种方法截停他,包括朝天空开枪示警,或射破汽车轮胎,总不该朝15岁少年开枪。”
魏家祥对于警方的表现极度失望,警队在过去数月以来,都一直努力地重塑其形象,首相纳吉也议决提升警员福利,就是希望整顿警队,重建警方的威信,然而,如今警方被质疑滥杀无辜、草菅人命,这再度让一切的努力前功尽弃。
“我深信,阿米奴拉昔并非恶名昭彰者,也未有犯案的记录,在这情况下,我认为他是无牌驾驶,以致一时慌张欲逃跑,然而,警方当下应有判断能力,但事实证明值勤的警员断判失误,况且,无牌驾驶而被控上庭,也不至于要丢失性命。
”
魏家祥指出,当一些人都在责怪,华裔选民不懂感恩,而未把选票投给国阵之际,我们必须理解,类似阿米奴拉昔的事件,才是华裔选民对国阵政府失去信心的主要原因,不管不幸丧命者来自何族群,但这却使到大家对警方失去信心,也让国阵政府形象大打折扣。
“我希望政府完善处理阿米奴拉昔事件之余,也应下定决心,全面整顿警队,包括全尽所有方法,让警方的形象得以改善,这才有助于提升国阵政府在民间的威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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