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再次被美国“自由之家”列为新闻“不自由”国家,引起党团的关注,同时疾呼中央政府制定资讯自由法令,确保公民拥有获知信息的权利。

NONE 林冠英今日发表文告说,马来西亚迎来一个黑暗的2010年新闻自由日,因为我国被列为新闻“不自由”国家,成为全球新闻自由度排名最低的32%国家之一。

“自由之家”是美国一个在全球推广自由的独立监测组织。自由之家支持民主改革、监督自由,以及提倡民主及人权。

在“自由之家”公布的2010年全球新闻自由排行榜中,马来西亚排名第141位,与遭战争蹂躏的赞比亚及阿尔及利亚齐名,并落在排名第134位的巴基斯坦及利比里亚等其他战乱国家之后。新闻自由度共分为3个类别,即:“自由”、“部分自由”及“不自由”,而在全球196个国家当中,马来西亚与全球63个国家齐被归类于新闻“不自由”国家。

废除压制人民法律排名上升

林冠英表示,马来西亚新闻自由评价那么差,其中主要原因是马来西亚拥有印刷与出版法令、内安法令、机密法令及煽动法令这些恶法。

他说,只要马来西亚废除这些压制人民的法律,排名即可迅速上升,成为新闻“部分自由”的国家。

他指出,一旦中央政府制定资讯自由法律(FOI),禁止政党或政治领袖拥有媒体,马来西亚的新闻就有“自由”。

他以意大利为例,指这个民主国家新闻自由度被自由之家评为“部分自由”,就是因为意大利现任总理贝卢斯科尼操控及占有意大利媒体;如果贝卢斯科尼放弃他的股票和媒体拥有权,意大利的新闻自由度就会很快的升级为“自由”。

槟首创先河设“言论角落”

他说,现在的问题是国阵政府是否真的想透过新经济模式(NEM)开发人才,鼓励竞争及在一个透明兼具公信力的环境中培育卓越英才;首相已鉴定透明及公信为新经济模式的核心价值,以将马来西亚转型为高收入知识型经济。

“没有新闻自由,公信及透明便无法存在。联邦政府因此必须采取三大措施,确保新经济模式的成功:第一,废除所有压制人民的法律,第二,制定资讯自由法令,以及第三,禁止政党或政治领袖拥有媒体。”

也是槟城首席部长的林冠英说,槟城将首创先河,仿效英国伦敦海德公园的模式,于2010年5月5日在槟城市政厅毗邻旧关仔角,设立“言论角落”,让公众自由发表演说。

资讯自由可监督政府滥权

另一方面,林连玉基金也呼吁政府正视我国新闻自由日益落后问题,并要求中央与州级政府顺应2010年世界新闻自由日主题——“信息自由:知情权”,以便争取制定资讯自由法令,确认公民拥有获知信息的权利。

根据“自由之家”的新闻自由排行榜中,我国的新闻自由度从2003年排名73滑落至今年的142,而相比于今年在新闻自由度有所改进的亚太地区中,大马是落后于菲律宾、泰国与柬埔寨等发展中国家。

林连玉基金主席杜乾焕博士发表文告认为,这是值得关注与令人感到担忧的,因为资讯自由与新闻自由是人民监督政府滥权与腐败的重要武器,没有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权利,就无法实现民主和带动民主发展,因为自由和多元化的媒体能够确保透明度和落实问责制,促进社会参与和法制并有助于消除朋党主义、政商勾结与贪污滥权,因此对民主社会的良政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最近清谈节目遭政治干预

toh kin woon 101007 stressing point 杜乾焕表示,每年5月3日的世界新闻自由日,皆是志在提醒所有人新闻自由的重要性,我们需要在这一天宣扬新闻工作者为揭露政府滥权所发挥的功能,同时警惕大家,新闻工作者在前线为公众寻找真相时,时时刻刻都在面对恐吓、政治干预而被扼杀了声音。

“最近所发生的NTV7政治清谈节目《非谈不可》与国营电台TV2《前线视窗》遭政治干预就是一个我国媒体不自由的一些典型例子。”

“知情权是为良好施政、透明化、负责任、公民参与权以及铲除贪污的重要基础。一般来说,拥有资讯自由法令的国家,也是最少贪污的国家。目前,全球已有约55个国家,包括美国、英国、秘鲁、阿根廷、印度、泰国、南非等国,都制订了和《资讯自由法令》同等的法律,保障人民的知情权。”

他说,在亚洲区域国家中,印度、柬埔寨、泰国等亚洲国家也已经立法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印尼和菲律宾也正在研究立法的可能性。然而,除了雪兰莪州政府表态要通过《资讯自由法令》外,我国中央政府似乎依然不为所动。

疾呼废除所有妨碍自由法令

杜乾焕表示,诚如今年世界新闻自由日主题所言:“信息自由:知情权”,人民必须拥有获取资讯自由的权利,如果人民无法获取有关施政的足够资讯,人民是无法履行参与式民主的功能,无法对行政决定及执行作出讨论。

“而我国中央政府多年来的种种政策偏差,正是在官方机密法令护航下,才得以逃离人民的监督,导致人民需要为错误的施政决定而付出惨痛的代价。 ”

“如果没有资讯自由,只有《官方机密法令》的话,人民将无法监督政府、媒体无法揭发真相,大家都受限于所谓的机密之中,这将造成贪污滥权的行为或如巴生自由贸易区等类似事件在我国横行。”

因此,林连玉基金再次向我国政府发出强烈的呼吁,希望中央政府废除所有不合时宜与妨碍言论自由及新闻自由发展的法令如:出版与印刷法令、官方机密法令等,并制定资讯自由法令,还我国公民知晓真相的权利。

吁政府检讨印刷及出版法令

另一方面,民青团今日再次促请政府重新检讨已经不符合目前趋时与时代要求的《1984年印刷及出版法令》,表示这项法令不仅伤害主流媒体,也会对经济带来负面影响。

gerakan ndc 311009 lim si pin 民青团总团长林时彬强调,民政党支持新闻自由及资讯自由,反对任何形式的新闻钳制,为此民青团自首相纳吉上任以来,就不断的促请政府必须重检印刷及出版法令,包括废除逐年更新出版准证的要求。

“只要新闻自由没有被滥用来传播谣言、蓄意中伤或者分化我国多元种族社会,那么新闻就必须赋予全面的自由。”

林时彬今日是配合世界新闻自由日,在文告中如是指出。

他指出,为了推动我国的新闻更自由、公平和更生气勃勃,政府必须废除一些不合时宜的出版法令条文,尤其是每年更新出版准证。

他也支持全国新闻从业员职工会日前促请政府重检出版法令的呼吁。

“政府也必须重新检讨出版法令,因为已有其它法令可以管制大马的言论自由,包括官方机密法和煽动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