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教总非议“中央付款制度”
边缘化政府资助学校不合理
刊载: May 3, 2010 4:13 PM | 更新: May 3, 2010 4:34 PM
董教总认为,“中央付款制度”只惠及政府学校,至于政府资助学校却无法享有这项教育计划的福利,是非常不合理的,且有边缘化政府资助学校之嫌。
统计资料显示,全国有800多所华小是属于政府资助学校,占了全国华小总数的三分之二;“中央付款制度”只惠及政府学校,在在显示当局根本无视政府资助学校的需求。
行政拨款来缴付水电费
董教总是在今日发文告,针对教育部发出通令,所有政府学校的水电费、电话费和排污费等开销从今年6月1日起,将继续采用政府的中央付款制度处理,即学校无须自行缴交这些费用一事作出评论。随着“中央付款制度”的落实,政府学校的水电费等开销将由政府直接支付,至于政府资助学校则必须以政府拨出的行政拨款来缴付水电费等开销。
它声称:“此举就是边缘化政府资助学校,完全不符合首相倡议‘一个马来西亚’一视同仁对待所有学校的理念。”
根据教总于今年一月针对华小电费所进行的调查显示,行政拨款基本上不能负荷学校电费的开销,因为行政拨款除了用来缴付电费之外,也必须用来支付电话费、水费、排污费等其他常年的开销。
“因此,为了解决拨款不足的问题,政府资助学校只好向教育局申请额外的拨款,若不被批准,最后都是必须由校方自行承担。
董教总强调,根据1996年教育法令,政府必须负责政府学校和政府资助学校的行政开销,包括水电费等开销。
“有鉴于此,董教总吁请政府一视同仁,马上将各源流政府资助学校都纳入中央付费制度内,让所有学校都可以公平享有国家教育资源,以证明政府公平对待各源流学校的诚意和决心,进而全面促进国家教育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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