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吉兰丹州苏丹已从古邦阁亮理大医院返回王宫,但是殿下申请人身保护令的案件,今早依然在布城特别法庭开审。不过由于缺少一名联邦法官,不符合联邦宪法而无法进行,被迫展延择日聆审。

根据联邦宪法第182(1)条文规定,专司负责聆审统治者案件的特别法庭,必须由五司联审,这5人是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马来亚大法官、沙巴与砂拉越大法官,以及两名由统治者理事会委任的两名联邦法院或高庭法官。

但是今日聆审此案的却只有4名法官,分别是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查基(Zaki Azmi)、马来亚大法官阿里芬(Ariffin Zakaria)、代表沙巴与砂拉越大法官的高庭法官林顿(Linton Albert),以及联邦法庭法官祖基菲里(Zulkefli Ahmad Makinudin),少了另一名联邦法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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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审讯全程闭门进行

苏丹律师之一的巴南古马拉沙米(Param Cumaraswamy)在较后向记者表示,除了法官五缺一,代表政府的总检察长阿都干尼也向法庭申请展延此案,以便总检察署能入禀其他宣誓书,并作出其他申请。

由于《特别法庭条规》第14(a)条文规定,涉及统治者的特别法庭案件需要闭门审讯,因此记者只能在法庭外守候,由律师在审讯结束后转告结果。

苏丹的律师团是以前律师公会主席拉惹阿兹(Raja Aziz Addruse)为首,成员是巴南古马拉沙米(Param Cumaraswamy)、哥宾星(Gobind Singh)、马列英迪雅斯(Malik Imtiaz)、拉昔依斯迈(Rashid Ismail)以及莫哈末哈兹(Mohd Haaziq Pillay)。

他们是在上周五入禀法庭 申请人身保护令 ,并将吉兰丹总警长、全国总警长、理大医院总监、卫生部总监和大马政府列为答辩人。

代表政府5造的是总检察长阿都干尼与其他高级联邦律师。

苏丹恢复自由身可赴新留医

NONE 巴南(左图)也说,苏丹已经恢复自由身,总检察署向法庭保证,殿下能够前往新加坡治疗。

“现在苏丹可以自由前往新加坡接受治疗。”

不过,哥宾星强调,虽然苏丹已恢复自由身,但是案件依然必须进行。

“这宗案件不仅受到公众关注,也获得国内与国际社会所关注。”

“在殿下身上所发生的事情非常严重,必须获得回答与诠释,究竟它们是否合法与正确。”

他对法庭无法委任足够法官的现象感到失望与伤心。

律师被令不得透露审讯

丹州摄政王东姑法立兹也派代表律师旁听。

不过,巴南与哥宾星指出,由于审讯闭门进行,因此法庭指示他们不得对外透露审讯内容。

这宗法律案件源于丹州三王子东姑法克立,与大哥摄政王东姑法立兹争夺苏丹王位的继承权。61岁的苏丹依斯迈膝下有3名儿子和1名女儿,东姑法立兹是长子,而东姑法克立排行第三。

苏丹在去年5月中风入院,无法视事,因此在2009年5月25日委任东姑法立兹成为摄政王。后者在该年9月将法克立从继承理事会(council of succession)除名,而后者则在12月中兴讼,挑战其胞兄决定的合法性。

根据东姑法克立的一份宣誓书,苏丹原定于本周二从丹州皇宫动身前往新加坡伊丽莎白医院接受治疗,但是东姑法克立租借的私人飞机却遭吉兰丹机场禁止降陆,苏丹于是改乘商业航班,但在离开皇宫约100公尺后,就遭佩戴面罩和手持机关枪的警方特别行动部队拦阻。

警方逮捕了东姑法克立,并强行将苏丹与苏丹后带往古邦阁亮的理大医院,并禁止东姑法克立与外人会晤苏丹夫妻。苏丹的代表律师因此声称他遭警方软禁,因此于上周五入禀特别法庭申请人身保护令,要求法庭指示警方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