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委员会完成赵明福案调查
建议反贪会设闭路电视录供房
反贪污委员会旗下的投诉委员会,已完成反贪会于去年录取已故行动党行政议员欧阳捍华的政治秘书赵明福口供时,是否符合既定程序的调查报告。
无论如何,投诉委员会主席莫哈末诺(Mohd Noor Abdullah)今日移交该投诉委员会年度报告予反贪会主席阿布卡欣时,一并提呈这份关于赵明福命案的查案程序报告。
拒绝透露报告以尊重验尸庭
但是,也是前上诉庭法官的莫哈末诺(右图),却拒绝透露有关报告的内容,以示尊重目前正在进行的赵明福验尸庭审讯。
“投诉委员会已经完成报告,并且提交给反贪会主席。我们的工作到此为止,接下来交由反贪会采取行动”。
阿布卡欣表示,他已接获这份文件,并且将会采取行动。但是,他坚拒透露有关报告的内容。
他也指出,若赵明福验尸庭提出要求,他才会把有关报告提呈给验尸庭。
鉴定查案官员是否遵守指南
赵明福是于去年7月16日被发现卧尸雪州反贪会的大厦,反贪会投诉委员会随即对此展开调查,并设定8个调查范围,包括反贪会在处理证人与录供是否拥有一套指南,以及鉴定负责此案的官员在处理证人与录供时是否遵守指南。
投诉委员会也将鉴定,反贪会在盘问证人时是否拥有一套指南,调查法律是否允许官员在正式录供前,盘问和记录证人的口供,以及鉴定是否有必须通宵录供。
该委员会也将鉴定,那些已获准回家,但却自行决定逗留在反贪会办公室内的证人,是否仍属反贪会的责任范围。
该委员会也将评估证人在反贪会办公室内接受调查的舒适度,以及调查反贪会办公室内的设备与安全程度。
制定时间限制方便官员证人
不过,投诉委员会在报告中也提出8个建议,包括建议反贪会设立一个拥有闭路电视装备的录供房间,以便能够更舒适的进行调查工作。
报告也建议反贪会,在不影响调查的情况下,按照调查的需要制定时间限制,以方便证人与官员。
负责证人安全直离开办公室
报告也建议,反贪会在查案时,必须考虑证人的健康、舒适与安全,同时,官员必须负责该名证人直到他离开反贪会办公室。
反贪会也必须拥有硬体安全的设备例如篱笆、保安人员和闭路电视,以便保护办公室的安全,同时增加器材与后勤装备如电脑设备。
报告也建议反贪会,改善和更新总监常规指令中,关于处理证人与录供的程序,以符合调查的需要,同时研究与吸纳外国执法机构如香港的盘问证人程序。
报告也建议反贪会必须为官员举办培训,以提升查案能力与技巧。
接获84宗针对反贪会投诉
另一方面,投诉委员会去年共接获84宗针对该委员会的投诉,当中包括违法、滥权及疏忽执行任务。投诉委员会于去年2月成立,以监督反贪会的操作。
莫哈末诺说,他们通过各管道,即官方信函(43封)、电子投诉服务(14封)、匿名信(12封)、电邮与部落格(11)及电话(4通),接获上述投诉。
他说,当中,有27宗是针对滥权的投诉、违法行为及疏于职守各14宗、2宗为不依照程序行事、27宗为其他投诉,包括涉及刑事的错误处理投诉。
他披露,当局已开档调查66份投诉,当中的55分投诉已完成调查,其余11份仍在调查中。
他说,上述55份完成调查的投诉中,有41宗并没抵触纪律行为、5宗为不属实的投诉、5宗已给予警告、另4宗则交由反贪会纪律局处置。
“反贪会纪律局在2009年全年已接获7宗有关纪律的投诉,其中2名涉及的官员,因超过7天没执勤而遭革职。”
加强收藏及使用枪械程序
莫哈末诺也说,该委员会也提出一些建议以改善反贪委会的工作程序,包括吁请该委员会加强收藏及使用枪械的程序。
“我们也建议,若遭调查的是女性,必须有一名女官员在场,以避免衍生一些毫无根据的投诉。”
“我们也建议,在盘问证人及嫌犯时,必须在安装摄像系统的房内进行,以确保在具完善的录影情况下完成盘问过程。”
其他建议包括,若检察署需要国际护照的案件中,调查官必须告知被告,需携带国际护照上庭,以避免被告在等待其护照被送往法庭的同时,必须先被扣留。
反贪污委员会旗下的投诉委员会,已完成反贪会于去年录取已故行动党行政议员欧阳捍华的政治秘书赵明福口供时,是否符合既定程序的调查报告。
无论如何,投诉委员会主席莫哈末诺(Mohd Noor Abdullah)今日移交该投诉委员会年度报告予反贪会主席阿布卡欣时,一并提呈这份关于赵明福命案的查案程序报告。
拒绝透露报告以尊重验尸庭
但是,也是前上诉庭法官的莫哈末诺(右图),却拒绝透露有关报告的内容,以示尊重目前正在进行的赵明福验尸庭审讯。
“投诉委员会已经完成报告,并且提交给反贪会主席。我们的工作到此为止,接下来交由反贪会采取行动”。
阿布卡欣表示,他已接获这份文件,并且将会采取行动。但是,他坚拒透露有关报告的内容。
他也指出,若赵明福验尸庭提出要求,他才会把有关报告提呈给验尸庭。
鉴定查案官员是否遵守指南
赵明福是于去年7月16日被发现卧尸雪州反贪会的大厦,反贪会投诉委员会随即对此展开调查,并设定8个调查范围,包括反贪会在处理证人与录供是否拥有一套指南,以及鉴定负责此案的官员在处理证人与录供时是否遵守指南。
投诉委员会也将鉴定,反贪会在盘问证人时是否拥有一套指南,调查法律是否允许官员在正式录供前,盘问和记录证人的口供,以及鉴定是否有必须通宵录供。
该委员会也将鉴定,那些已获准回家,但却自行决定逗留在反贪会办公室内的证人,是否仍属反贪会的责任范围。
该委员会也将评估证人在反贪会办公室内接受调查的舒适度,以及调查反贪会办公室内的设备与安全程度。
制定时间限制方便官员证人
不过,投诉委员会在报告中也提出8个建议,包括建议反贪会设立一个拥有闭路电视装备的录供房间,以便能够更舒适的进行调查工作。
报告也建议反贪会,在不影响调查的情况下,按照调查的需要制定时间限制,以方便证人与官员。
负责证人安全直离开办公室
报告也建议,反贪会在查案时,必须考虑证人的健康、舒适与安全,同时,官员必须负责该名证人直到他离开反贪会办公室。
反贪会也必须拥有硬体安全的设备例如篱笆、保安人员和闭路电视,以便保护办公室的安全,同时增加器材与后勤装备如电脑设备。
报告也建议反贪会,改善和更新总监常规指令中,关于处理证人与录供的程序,以符合调查的需要,同时研究与吸纳外国执法机构如香港的盘问证人程序。
报告也建议反贪会必须为官员举办培训,以提升查案能力与技巧。
接获84宗针对反贪会投诉
另一方面,投诉委员会去年共接获84宗针对该委员会的投诉,当中包括违法、滥权及疏忽执行任务。投诉委员会于去年2月成立,以监督反贪会的操作。
莫哈末诺说,他们通过各管道,即官方信函(43封)、电子投诉服务(14封)、匿名信(12封)、电邮与部落格(11)及电话(4通),接获上述投诉。
他说,当中,有27宗是针对滥权的投诉、违法行为及疏于职守各14宗、2宗为不依照程序行事、27宗为其他投诉,包括涉及刑事的错误处理投诉。
他披露,当局已开档调查66份投诉,当中的55分投诉已完成调查,其余11份仍在调查中。
他说,上述55份完成调查的投诉中,有41宗并没抵触纪律行为、5宗为不属实的投诉、5宗已给予警告、另4宗则交由反贪会纪律局处置。
“反贪会纪律局在2009年全年已接获7宗有关纪律的投诉,其中2名涉及的官员,因超过7天没执勤而遭革职。”
加强收藏及使用枪械程序
莫哈末诺也说,该委员会也提出一些建议以改善反贪委会的工作程序,包括吁请该委员会加强收藏及使用枪械的程序。
“我们也建议,若遭调查的是女性,必须有一名女官员在场,以避免衍生一些毫无根据的投诉。”
“我们也建议,在盘问证人及嫌犯时,必须在安装摄像系统的房内进行,以确保在具完善的录影情况下完成盘问过程。”
其他建议包括,若检察署需要国际护照的案件中,调查官必须告知被告,需携带国际护照上庭,以避免被告在等待其护照被送往法庭的同时,必须先被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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