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哈密受委公共交通委会主席
接管铁道局和商用车辆执照局
刊载: Jun 6, 2010 6:27 PM | 更新: Jun 6, 2010 6:34 PM
首相纳吉今日宣布,委任前内政部长赛哈密出任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主席。
至于该委员会的首席执行员,则由莫哈末诺依斯迈出任,两人的任期从该委员会于上周四成立起正式生效。
《马新社》报道,首相署发文告说,首相也将委任其他专员,出任该委员会的成员之一。
“尽管如此,这些委任则容后公布。”
负责制定公共交通政策
上述委员会是随着国会早前通过的2项法令,即2010年公共交通委员会法令及2010年陆路公共交通法令后而成立。
该委员会将负责提升我国公共交通系统,公共交通也是政府所制定的其中一项国家关键成效领域。
该委员会将有首相亲自监督,任何有关国内陆路交通的事项、母体机构的行政,则将从大马半岛的公共交通开始;接着则拓展至东马沙巴及砂拉越州。
文告说,成立该委员会的主要宗旨,旨在制定有关公共交通的政策,以及监督及策划轨道、巴士、德士及道路的服务。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该委员会也将接管数个政府机构,包括大马铁道局、商用车辆执照局,以及旅游专员负责的旅游巴士执照等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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