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长有权推翻决定指示还钱
港务局董事部会议临时取消
刊载: Jul 29, 2010 11:22 AM | 更新: Jul 29, 2010 4: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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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交通部长江作汉昨日 指示 巴生港务局必须偿还自贸区债务给债券人,港务局临时取消原定今日召开的董事局会议,理由是部长有权推翻董事局的决定。。
港务局原本要在今早11点召开董事局会议,决定是否要偿还本月31日到期的2.22亿令吉的债务,不过却在最后一分钟宣告取消。
据悉,董事局认为,《1963年港务局法令》第3(4)条文赋权部长推翻董事局的决定,因此既然部长已下达指示,董事局必须遵从部长的决定,就没有必要再召开会议。
担心胜诉后无法取回钱
早前媒体曾引述消息报道,港务局董事局议决,由于他们起诉KDSB超额索款的案件仍在进行,因此暂缓缴付其中2.22亿令吉的债务,给其中一间特别用途工具公司Free Zone Capital有限公司。
KDSB共成立4间特别用途工具公司(SPV),通过它们发出债券筹集46亿令吉的资金来发展自贸区计划。根据港务局与KDSB的合约,港务局必须每年定期偿还债务给这4间公司,再由他们把钱转付给债券人。
港务局担心,若在法庭下判前缴清债务,可能面对胜诉后无法向债权人取回KDSB超额款项的窘境。
三封神秘担保信 浮现
此外,媒体也踢爆,另一个促使港务局不还钱的理由,就是发现KDSB曾发出3封信件向债权人保证,若港务局无法依约偿还债务,该公司将承担责任,代为还债。
《当今大马》已经获得这3封信件的副本,不过KDSB首席执行员费查(Faizal Abdullah)昨日接受询问时,却拒绝证实这些信件的真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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