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DSB担保信出土掀还钱争议
潘俭伟指控政府保护张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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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三封自贸区计划总承包商Kuala Dimensi私人有限公司(KDSB)致给债权人的担保信“出土”,政府应否指示巴生港务局依约偿还自贸区债务给债权人的问题,再次引起争议。
长期跟进自贸区弊案的行动党八打灵再也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右图)指出,港务局暂缓付钱并不会影响政府的信用评级(credit rating),因此政府坚持还钱的真正目的,是为了保护国阵的朋党,即控制KDSB的国阵后座议员理事会主席张庆信。
起诉工程没完成却愿付钱
也是行动党全国宣传主任的潘俭伟今日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大力反驳政府早前的说法,即若政府拒绝偿还债务给债权人,将影响政府的信用评级。
他解释说,政府并非拒绝履行偿还债务的责任,而是因为政府指控KDSB没有完成合约所列明的工程,却向港务局索款,因此才拒绝付钱,并入禀法庭控告KDSB超额索款。
“政府坚持还钱的决定完全不合理,因为是政府本身指控工程没有完成。”
“因此,目前的问题不是还不还钱,而是KDSB到底有没有完成工程。”
由于前任交通部长陈广才曾发出支持信给马来西亚债券评估机构(Malaysia Rating Corporation Berhad),保证政府将确保港务局有能力还债,因此政府早前辩称,暂缓还钱将影响政府的信用评级。
债权人不会蒙受损失
潘俭伟认为,政府目前不应还钱,相反的应该发表声明,表明政府愿意履行偿还债务的责任,但条件是法庭必须证明KDSB的确有完成有关工程,如此就能避免信用评级受到影响。
“如果法庭证明KDSB没有完成工程却超额索款,政府根本就不用付钱,而且债权人还可以起诉KDSB。”
至于KDSB所发出的三封担保信,潘俭伟指出,它们是KDSB发售债券的协议文件之一,意味着若港务局无法准时付钱,KDSB就必须承担责任代为付钱,债权人不会因此而蒙受损失。
担保信承诺承担偿还责任
《当今大马》取得这三封信件的副本,内容分别致给三间特别用途工具公司(SPV),即Valid Ventures有限公司、Free Zone Capital有限公司,以及Transshipment Megahub有限公司。前两封信件由KDSB董事依德里斯(Idris Mat Jani)签署,第三封则是由另一名董事奥玛(Omar Abdul Latip)签署。
第一封担保信志期2006年2月28日;第二封志期2004年9月13日;第三封则志期2006年9月12日,这些日期都是KDSB发售债券的日期。
三封信件都在标题上阐明是发售债券的“担保信”(Letter of Undertaking)。
其中一封致给Free Zone Capital有限公司的信件指出:
“我们在此证实,我们承诺,若巴生港务局无法在2011年偿还债券,我们将在考虑托管户口(Escrow Account)的结存数额后,承担任何没有偿还的数额。”
(We hereby confirm that we undertake:- to cover the shortfall in the event of any shortfall in the amount payable by Port Klang authority in year 2010 vis-a-vis the bond repayment amount after taking into account balances in the Escrow Account)
另外两封担保信的内容相似,不同之处只是年份。
规定KDSB设立托管户口
此外,这三项债券的协议书都规定KDSB必须设立托管户口(Escrow Account),并确保户口存有一定的数额,以便在出现状况时能以户口里的存额来付款给债权人。
KDSB必须确保三项债券的托管户口分别存有4760万令吉(Valid Ventures)、至少650万令吉(Free Zone Capital),以及7900万令吉(Transshipment Megahub)。
无论如何,KDSB首席执行员费查(Faizal Abdullah,左图)昨日接受《当今大马》电询时,拒绝证实或否认这三封保证信的存在。
唯一理由就是保护张庆信
潘俭伟炮轰,交通部长江作汉昨日不惜推翻港务局暂缓付钱的决定,指示港务局必须依约还钱,唯一可能的理由就是要保护张庆信所控制的KDSB,确保KDSB不会面对债权人的财务问题。
“江作汉这么做是要确保国阵朋党计划的其中一个最大受益者,能继续存在。”
他促请首相兼财政部长纳吉,立即指示交通部收回指示,并成立一个由独立稽查公司管理的第三者户口或信托户口,直到法庭下判后才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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