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散州议会将给六个月通知?
捍华否认雪州民联有此共识
刊载: Jul 30, 2010 12:41 PM | 更新: Jul 30, 2010 4:22 PM
雪州行动党主席欧阳捍华今日否认,该州民联领导层曾达致协议,将在解散州议会前给予6个月的通知。
他是反驳《马来西亚内幕者》的报道,引述雪州回教党宣传主任罗斯兰的谈话,声称雪州民联政府将在决定解散州议会前,提前6个月发出通知。
报道也声称,雪州民联理事会在7月19日议决,如果国阵中央政府决定举行闪电大选,雪州政府并不会随着解散州议会。
解散州议会是苏丹权力
欧阳捍华今日发表文告表示,雪州民联领导层从不曾达到任何协议,以便在解散州议会前给予6个月的通知。
他说,解散州议会是苏丹在州务大臣劝告下的权力,而并非完全是雪州领导层的决定。
罗斯兰并非民联发言人
他继称,解散雪州议会的决定,也必须获得民联全国领导层的核准,并非雪州领导层可以独自决定。
“我要澄清的是,罗斯兰是以本身的身份发言,而并非代表雪州民联。”
“目前谈论雪州选举何时举行仍言之过早。民联将继续以廉正态度治理州属,为人民谋取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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