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益挑战乌雪补选成绩失败
高庭判卡马拉合法国会议员
下午1点更新
人民公正党乌雪补选候选人再益依布拉欣挑战选举结果失败。吉隆坡高庭今日以再益检讨选举结果的申请存有瑕疵,因此批准国阵乌雪现任国会议员卡马拉纳丹要求撤销乌雪补选诉讼案的申请。
因此,法官认为,此案无需进一步进行完整的审讯。
“我谨此宣判,卡马拉合法当选为乌雪国会议员,并且会尽快通知选委会这项决定。”
再益是在今年4月25日乌雪补选中,以1725张多数票败给卡马拉纳丹。他在申请书中指控,卡马拉纳丹和首相纳吉於补选中承诺的一系列拨款已经构成贿选,因此要求宣判补选无效和重选。
无论如何,卡马拉较后以“琐碎和滥用法庭程序”为由,入禀申请撤销再益的诉状。他指责再益无法证明他所点名的人,的确涉及选举行贿。
须点名贿选对象名字和身份
法官今早在判决中采纳卡马拉纳丹的观点,声称根据纳兹里案的裁决,申请人必须点名遭到贿选人士的名字和身份,才能足以证明其指控。
“但是,本案申请人只是提供第一答辩人(卡马拉纳丹)或其代理人(首相)贿选的详细资料,但是却对被贿选的对象保持沉默。”
他表示,答辩人必须知道有关贿选对象的名字和身份,才能做出辩驳,否则就不符合程序正义。
因此,他认为,再益的申请并不符合《1954年选举犯罪法令》第4条文,有关条文要求选举诉讼案申请人,必须在申请书中提供基本的资料来证明其指控。
“这导致这项申请出现瑕疵,以及不合法。”
无法证明影响到最终的成绩
法官也认为,再益无法证明一般的贿选行为(general bribery),已经影响最终的选举结果。
“假设一般贿选行为是如此猖獗,但卡马拉纳丹也只是以1千多张多数票胜出,因此申请书无法证明选举一般贿选是如此猖獗。”
出席审讯的卡马拉纳丹,在聆听判决后欢欣地接受民众的道贺,同时也握手感谢菲鲁斯和哈法力占为首律师团的辩护。
相反,挑战失败的再益并没有亲自出席聆听裁决,只是由律师阿兹哈和洪显龙代表。
“我终于介绍自己乌雪议员”
卡马拉纳丹较后受询时高兴地表示,“我现在终于可以介绍自己是卡马拉纳丹,乌雪国会议员”。
他指出,法官否决再益的申请,证明对方根本无法提出任何事实来证明贿选指控。
他也感谢上苍的庇佑,以及律师团的辩护。
“我认为是这是上苍的旨意,我感谢上苍让我继续担任乌雪国会议员服务人民。”
诠释判决称首相未涉及贿选
卡马拉纳丹律师哈法力占也试图诠释法官今日的判决,间接认同首相所作的选举承诺,并未涉及贿选。
他指出,就连2008年大选时,反对党联盟也曾经承诺提供免费水、派发6000令吉津贴等承诺。
“反对党所作的承诺,其实和首相承诺协助华小是一样。”
“今天的判决证明首相兼财政部长的言论,是要协助人民,不能被视为是贿选。”
研究书面判词后才决定上诉
对此,再益律师阿兹哈较后反驳说,法官今天只是基于技术理由,撤销他们的申请,并未裁决卡马拉纳丹和纳吉没有涉及贿选。
“这个问题还是可以公开争议,可能必须交由人民法庭来裁决。”
针对是否会上诉的问题,阿兹哈表示,他们会研究书面判词后,才决定是否向联邦法院上诉。这也是再益目前唯一可以推翻选举结果的司法途径,因为选举诉讼期限已经截止,他们无法重新入禀选举诉讼,以点名贿选的对象。
尽管落败,但阿兹哈还是称赞法官今天已经厘清贿未来选诉讼的基本要求,即必须点名贿选的对象。
不过,他也承认,这已经加剧贿选诉讼的难度,因为接受贿赂的人不可能挺身而出承认受贿。
再益指出现贿选要推翻成绩
也是公正党最高理事的再益是因为乌雪补选出现买票的贿选情况,尤其针对首相兼国阵主席纳吉在乌雪补选时所承诺的一系列拨款,所以于5月24日入禀高庭,要求宣判补选无效和重选。
他在入禀书中点名卡马拉纳丹、选举委员会和选举官诺希山(Nor Hisham Ahmad Dahlan)为答辩人。
再益指控,卡马拉纳丹在“直接或非直接”下,清楚知道纳吉在竞选期的拨款,包括引起争议的300万令吉叻思华小拨款支票,作为答谢华裔选民投选国阵的承诺。
诉状指控国阵,已触犯1954年选举犯罪法令第32(a)条文和32(c)条文,即“普遍上的贿选、待遇或胁迫影响 选举成绩”和“候选人或候选人代理,以贪污或违法的方式涉及选举”。


确定要删除留言?
此后将无法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