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zlan 随着昨天挑战乌雪补选成绩失败后,人民公正党乌雪补选候选人再益批评法庭所以接受对手的撤案申请,是为了避免“伟大首相”被传召出庭作证的尴尬。

他也透露,自己其实早已知道会空手而归,而他如今也不会针对昨天的裁决作出上述。

“我不会那样做(上诉),因为我们只会得到同样的结果。”

“我也不要浪费我的朋友的时间, 玛力(Malik Imtiaz Sarwar)及阿兹哈阿兹占(Azhar Azizan Harun)和洪显龙(Ang Hean Leng)为了追求正义,免费为我打官司。总有一天我们会成功。”

法官指申请有瑕疵因此撤案

再益在今年4月25日的乌雪补选中,以1725张多数票之差败北。他在较后声称补选出现贪污行贿的行为而入禀法庭要求宣布选举成绩无效。

不过,吉隆坡高庭昨天(5日)以再益检讨选举结果的申请存有瑕疵的理由,批准国阵乌雪现任国会议员卡马拉纳丹要求撤销乌雪补选诉讼案的申请。

选举法官阿扎哈莫哈末(Azahar Mohamed)宣判,再益的申请出现瑕疵,因为他并未明确说明其指控的贿选行为,特别是接受贿赂的对象。因此,该案无需进一步进行完整的审讯。

真正原因在保护“伟大首相”

再益今天在部落格贴文《 为何我的申请被驳回 》反驳法庭的批评,强调法庭既然在意是否有特定受贿对象,则应该让其案件进入正式的审讯,而不是在之前就让它无疾而终。

“法庭给予的理由是我没有列出受贿者的名字,或者相关的‘贿赂’。他们的名字是有的,而我们将在审讯时提出我们的证人。”

“为什么要这么怕听取我们的说明?如果我们无法在审讯时证明,才拒绝我们的申请。为何要一早就撤案呢?”

“真正的原因是他们需要保护‘伟大的首相’,避免被我们的律师质询。首相怎么能够到法庭来呢?”

“普遍贿赂”无法列出受贿者

再益也补充说,乌雪补选出现的贿选情况是很特殊的,因此它属于“普遍贿赂”,要提出特定受贿者名字是不可能的事情。

“可是,这次是我们首次看到一位首相公然向众人作出贿赂的献议。这是一宗‘普遍贿赂’的案子,我们根本无从将所有获得献议的人的名字列出来。”

投票秘密无法证明贿选效果

他也质问,在秘密投票的原则下,法庭要求他证明贿赂确实影响了选民的投票决定,实在是强人所难。

“此外,问题如‘你们在选举时投票给谁’,在审讯时是不能问的,因为投票是秘密的,选举法令禁止我们问那样的问题。可是法官却设下那样的条件。”

再益也反驳法官指他未提供纳吉完整演讲词的指责,强调他其实准备在正式审讯时,出示纳吉演讲的完整录音。

“这就是国阵赢完的方法。”

他也指出,当法庭给卡马拉律师“充分” 时间,即三天来提出他们要求撤案的“技术”理由,他就知道自己不会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