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连玉基金自1988年始颁发“林连玉精神奖”,至今年将颁发第廿三届精神奖。本年度“林连玉精神奖”的提名日期,由即日起开放至2010年10月1日。

提名日期截止后,遴选委员会将召开第一次的遴选工作。

推荐者所推荐的候选人或团体,必须是对民族文化或母语教育有显著贡献者,同时尽可能推荐健在者,因这荣誉是其生前就应获得的。

五个范畴选出不超过三个人

推荐者可根据以下范畴提名候选人或团体:

在终身成就、社会抗争、社区服务、学术贡献、文化建设方面有杰出表现者,其行为对推动当前社会发展有特殊意义,符合林连玉精神的实质而能够成为其他人榜样者。

推荐人可以是团体或个人,唯在呈上提名表格前,必须确保被提名者(或在特殊情况下,其家属)愿意接受提名。在提呈提名表格及简介时,请针对提名范畴来简述。

推荐者亦可以VCD、Power Point、剪报、书刊、照片等做辅助。

遴选委员会将从以上五个范畴中选出不超过三个个人或团体,所以并非每个范畴都会每年颁奖。

提名表格可向林连玉基金行政处索取或上网下载。地址:321-D,Lorong T.A.R.Kanan (1),Off Jalan Tuanku Abdul Rahman,50300 Kuala Lumpur. 传真:03-26971970,电邮:info@llgcultural.com,网页:www.llgcultural.com。

若需要更详细的资料,或有任何疑问,请联络林连玉基金行政部玉芬,电话:03-26971971/2。

颁奖日期是2010年12月19日(星期日),早上10时正,于吉隆坡尊孔独中礼堂举办林连玉精神奖颁奖典礼上颁发。

其他提名细则,请参阅林连玉精神奖简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