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局新指令赋权批准拨款
槟国阵协调员凌驾市议员?
自“小拿破伦”风波告一段落后,槟州政府再揭露,由聂阿里领导的槟州发展局最近发出新指令,规定地方政府向房屋及地方政府部申请拨款前,须获得国阵地方领袖批准,令后者的地位凌驾市局与民选议员。
掌管槟州地方政府事务的曹观友行政议员表示,隶属中央政府首相署的槟州发展局在一份名单中,列出指定的地方领袖资料。
由于名单上的地方领袖就是国阵各成员党的政治人物,如选区协调员与上届选举败北的候选人,此举显然是要让协调员扮演比民联州议员更吃重的角色。
308后申请需经州发展局
曹观友解释,地方政府在308大选前是经过州秘书署的地方政府单位,向房地部申请拨款,但是改朝换代后,一切申请需额外经过隶属首相暑的槟州发展局。
本月4日,槟州发展局针对房地部的2011年拨款申请事宜,召开了一项会议。槟州两个市政局代表皆受邀参与。
结果,除了交代明年的最高限额是400万令吉,发展局更附加了一项新条例,即要获得地方领袖的许可。显然的,上述领袖都是国阵的政治人物。
败北者比民选代议士有权
曹观友补充说,上述领袖可以同意、拒绝或修改申请,仿佛被赋予比议员更大的权限。
“以往,当局在申请前也没寻求州议员的批准,现在却要获得协调员的许可。”
他更冷嘲说,似乎败北的候选人,比民选议员获得更多的权力。
无论如何,曹观友澄清,槟州政府未不满设定拨款限额的一般程序,纯粹惊讶要获国阵领袖批准的指令。
索取书面指令方定夺对策
曹观友否认本身道听途说获知此消息,并表示发展局是在会议上以口头发出指示,同时也提供地方领袖的名单。
他说,槟政府正尝试索取当天的会议纪录。
“我将指示两个市政局致函发展局,要求白纸黑字后才定夺下一个步骤。”
此外,曹观友也抱怨说,中央在执行一些计划时未知会地方政府。
民政协调员未接获新指令
针对此项指令,槟州民政党领袖皆声称不知情。槟民青团团长兼丹绒区协调员胡栋强被《当今大马》询及时表示,尚未接获首相署执行协调小组的正式通知。
“现在,我们仅可以处理选区的拨款。”
双溪槟榔协调员涂仲仪则认为,提高协调工作是有必要的。但除了公务员,政府不应赋予非民选者太大的权限。
“站在中央与州政府权限有别的立场上,我觉得咨询(协调员)可避免重叠,如同时拨款修建一条马路。当然,享有绝对否决权就另当别论。”
除了此项新指令,房地部长曹智雄日前表示,新村的任何基建要求,事先必须经过村长、新村发展官及马华区会主席三方面的商讨及认可,共同在申请拨款表格上签名方为有效。
之后,首相纳吉也宣布,新村拨款申请表格,都需由马华和另一个成员党区部主席同时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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