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售卖祖纳漫画惹祸上身
警方改以煽动法令查书商
一名书商因为售卖著名讽刺漫画家祖纳的漫画,被警方援引出版及印刷法令调查。不料,她到警局录供时却发现,警方已经改以煽动法令调查她。
警方是在今年5月到访哈薇奥曼(Hawee Othman)的书店,并告诉她,警方要调查一份没有出版准证的刊物。
警方随后援引1984年出版法令,在哈薇的书店充公了4本祖纳的政治漫画集《漫画课题》(Isu Dalam Kartun)。
到警局录供才获知中招
警方当时并没通知哈薇,到底会以什么条文提控她。哈薇于是出示该漫画集的出版编码,挑战警方,但接着却被告知,该本漫画可能在影射某人。
哈薇昨日到昔加末警区总部录供时,才终于被告知,警方已经改以1948年煽动法令第4(1)条文来调查她。
“我问警方为何这么做,他们告诉我,他们只是遵从指示而已。当然,我继续追问他们,因为我感到非常奇怪。”
重犯者可面对5年监禁
根据出版法令第8(2)条文,任何人印刷、出口、制作、重新制作、出版、销售或分派禁刊,将可面对不超过3年,或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的刑罚。
不过,在煽动法令下,任何初犯者将可面对不超过5000令吉,或最高3年,或两者兼施的刑罚。重犯者将可面对最高5年的监禁。
漫画角色与蒙女相似多
有关漫画刊载了一个讽刺漫画,题目是〈在佣金国发誓〉,内容则是一名外国模特儿被炸弹杀害的故事。
祖纳认为,内政部是基于这个漫画角色,与蒙古女郎阿旦杜亚的相似何其多,才感到不满。
不过,他告诉《当今大马》,事实上该漫画并没提及阿旦杜亚的名字,反而是内政部自作敏感,认定该漫画角色就是阿旦杜亚。
申请司法审核挑战禁令
祖纳已经与《当今大马》入禀法庭,申请司法审核,挑战内政部早前查禁漫画《一个搞笑马来西亚》和《霹雳漫画州》的决定。
内政部在6月24日宣布,查禁祖纳3本创作,即《霹雳漫画州》(Perak Darul Kartun)、《漫画课题》(Isu dalam kartun)和《一个搞笑马来西亚》(1Funny Malaysia)。
其中《一个搞笑马来西亚》是《当今大马》为祖纳出版的漫画集,其中收 集了他从2007至2009年在该新闻网站所刊登的系列政治漫画。
其他两本漫画则是由祖纳本身成立的出版社“Sepakat Efektif”所出版。
当时内政部表示,“这3本出版品所以被查禁,因为它们的内容能够影响人们起来反叛,推翻领导人和政府政 策。这些内容是不适当的,而且影响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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