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油棕籽时欺骗丹州垦殖民
土地发展局败诉需赔偿1100万
刊载: Aug 26, 2010 12:59 PM | 更新: Aug 26, 2010 8:19 PM
经过10年的努力,吉兰丹格马亨(Kemahang)354名垦殖民守得云开见明月,终于在联邦法院稳稳地赢得他们针对联邦土地发展局(Felda)的官司,获判总共1100万令吉的赔偿。
他们指控联邦土地发展局过去在收购和评定他们的油棕籽等级时,出现欺诈的行为。
联邦土地发展局今天在联邦法院已是第二度面对扭转乾坤的挫败,全案定谳。
上诉庭首席法官阿拉乌丁(Alauddin Md Sheriff)领导的三司今天驳回联邦土地发展局要求上诉的申请。他指出,今天的一致裁决认为,它并没有权力检讨联邦法院早前的裁决。
其他两名承审法官是哈欣尤索夫(Hashim Yusof)和莫哈末劳勿斯(Md Raus Sharif)。
每人可获高达三万元赔偿
今天总共有150名垦殖民老远从吉兰丹赶来听审,将法庭听众席挤得水泄不通,更有百余人无法进入法庭,被迫在外等候消息。
随着今天的胜诉,这些垦殖民估计每人将可获得2万5000到3万令吉的补偿。
土地发展局声誉严重受损
这次的判决是重要的意义,因为它是联邦土地发展局首次面对垦殖民的起诉,而且败诉。它或许会引发其他类似的诉讼浪潮,同时打击10万名垦殖民对联邦机构的信心。
联邦土地发展局是大马第二任首相敦拉萨执政时设置,以图照顾和提高马来农民的福利和生活素质。
指控油棕籽收购价被压低
本案354名垦殖民在阿旺苏(Awang Soh Mamat)的领导下,在2002年9月22日起诉联邦土地发展局,指控后者在1996到2002年之间,在收购他们的油棕籽时,欺骗他们。
哥打巴鲁高庭在2008年1月13日宣判这些垦殖民胜诉,指示联邦土地发展局需要赔偿780万令吉和利息。2009年6月26日,上诉庭驳回联邦土地发展局的上诉,法官更斥责联邦土地发展局竟然欺骗它专责照顾的垦殖民。
联邦土地发展局不满裁决,继续上诉联邦法院,但由首席大法官查基领导的联邦法院三司在今年1月19日驳回它的上诉申请,并指示它给付赔偿。
不过,联邦土地发展局后来在2月10日从另一个联邦法院三司,成功获得暂缓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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