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没观看录影审讯出现缺陷
上诉庭批准蔡添强检讨咬警案
因为咬警罪名成立,而被判罚款2000令吉导致其议员资格受到质疑的人民公正党峇都国会议员蔡添强,今日成功获得上诉庭发出准令,以推翻其咬警罪名。
由苏里亚迪(Suriyadi Halim Omar)、哈山拉(Hasan Lah)和阿末马洛(Ahmad Maarop)组成的上诉庭三司,今早一致裁决高庭没有考虑所有证据,包括没有呈堂观看蔡添强被捕过程的影片,使到法律审讯程序存有缺陷,因此批准蔡添强的上诉申请。
高庭法官应先看过录影
苏里亚迪在宣读判词时就质疑,高庭法官加沙里查(Ghazali Cha)如何能够在没有看过有关录影的情况下,就裁决此前推事庭罪名成立的裁决是正确。
他也表示,蔡添强於高庭提出上诉就意味着是重新审讯,因此承审法官有必要重新检讨此前审讯的所有证据。
“在这个问题上,有关影片是关键的,高庭法官应该看过录影。”
代表控方的副检察司在陈词中也同样承认高庭受到误导,因为法官并没有检视有关影片。
有14天时间入禀上诉书
随着上诉庭发出准令后,蔡添强目前将有14天的时间,通过代表律师兰吉星和阿米尔韩沙入禀上诉书,以挑战高庭维持罪名成立的裁决。
蔡添强是在2007年12月11日参与由干净及公平选举联盟(Bersih)所号召的抗议大集会,坐车欲进入国会呈交备忘录,反对修宪延长选委会成员的年龄限制时,遭警员强行抬走,在挣扎过程中被指咬伤一名警员的手臂,结果被判触犯刑事法典323条文蓄意伤人条文罪名成立。
推事庭本判蔡添强坐牢6个月及罚款3000令吉,令他险些失去议员资格。蔡添强较后向高庭提出上诉,虽然罪名维持成立,但却获得法官为了避免劳民伤财的补选为由而减刑,把罚款降至2000令吉或以坐牢2个月取代。
不过,蔡添强被罚款2000令吉一事,也掀起国会议员资格悬空的问题,引发各界对罚款数额诠释的争议。
然而,蔡添强这次上诉主要是推翻其罪名,而不是针对2000令吉的罚款数额做出上诉。
由于此事原本在推事庭审理,因此被告不能自动向上诉庭提出上诉,必须先行申请上诉准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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