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人权组织早前呼吁政府能趁开斋节释放内安法令被扣留者,但政府非但没有理会这样的诉求,反而被揭发在开斋节前夕,针对一名被扣者发出两年扣留令。

这名被扣者是28岁的莫哈末法祖拉(Mohamad Fadzullah Abdul Razak),他在今年7月15日,于泰国返回马来西亚途中遭警方援引内安令逮捕。他被控涉及国际恐怖组织网络活动 。

废除内安法令联盟(GMI)今天发表文告表示,在内政部发出两年扣留令后,莫哈末法祖拉在9月2日被转移到甘文丁扣留营。

转移甘文丁却未通知律师

该组织批评政府,在作出这项转移之前和之后,都未通知莫哈末法祖拉的代表律师,让律师和其家人被蒙在鼓里。

它也相信,政府这次援用内安法令第8条文,对莫哈末法祖拉发出两年的扣留令,是为了阻止其律师向法庭申请人身保护令,挑战政府早前援引内安法令第73(1)条文对莫哈末法祖拉进行初步扣留的决定。

“这是一项老方法和伎俩,曾发生在许多案件当中,让人身保护令 申请失去实际效用,因为被扣者已经在另一条文下被扣留,同时由不同的政府机构来执行。”

另一七十岁老翁获得释放

另一方面,废除内安法令联盟也透露,另一名内安令被扣者——70岁的锡阿都拉朱乃迪(Sheikh Abdullah Sheikh Junaidi)在8月25日获得释放。

同时跟锡阿都拉被捕的还有34岁的三苏哈密迪(Samsul Hamidi)和34岁的印尼人姆斯达万阿巴(Mustawan Ahbab)。政府至今仍援引内安令第73(1)条文所赋予60天扣留权力,扣留着他们两人。

该组织欢迎政府释放锡阿都拉的做法,但仍强调,这次事件是政府选择性释放的不当例子。

废除内安法令联盟抨击政府,在没有审讯的情况下进行逮捕和扣留,是违法人权的做法。

它重申,大马人民不能够接受内安法令,因此政府必须废除这项违法国际基本人权的恶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