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水源附加费不影响七成用户
林冠英:惩罚浪费用户非调水费
槟州首长林冠英宣布,为了鼓励人民节省用水,槟州供水机构将在11月起向每天用水量超过233公升的家庭用户征收水源保护附加费(Water Conservation Surcharge),而低于此标准的70%用户将不受到影响。
槟州行政议会今天批准上述议决,槟州政府也是全国马来西亚首个透过征收水源保护附加费措施,鼓励家庭用户减少用水量的州属。
槟州供水机构早就把此新制度,提呈报告书给国家水源服务委员会(Suruhanjaya Perkhidmatan Air Negara),并已获得内阁批准在11月1日生效,以鼓励人民精明用水及制止浪费的现象。
在这个新制度下,耗水量多的用户将与电费制一样,变相需缴付更高的水费。
不调高收费殃及一般用水者
林冠英也是槟州供水机构主席,他今午在第一副首长曼梳、该机构总经理总经理贾瑟尼(Jaseni Maidinsa)及企业事务部经历再也巴兰(K.Jeyabalan)陪同下,召开记者会宣布此事。
不过林冠英澄清,尽管上述附加费是针对家庭用户,但是当局实际上并未提高普通用户的水费。
“或许一些公民组织不甚满意,因为他们建议调高水费来杜绝浪费水的现象。但这样似乎并不公平。”
“政府仅要惩罚那些浪费水的人士,不是使用水的一般用户。”
鉴定30%用户为水源浪费者
在落实水源保护附加费后,每个月用水量超过35立方米者,或每两个月超过70立方米或水费超过21令吉40仙者(水费两个月计算一次)的新收费率是每立方米24仙。
林冠英表示,限制槟州人民每个月用水量不可超过35立方米,有助将槟州平均一天家居用水量从 286公升减至233公升。
无论如何,在这项新制度下,槟州70%家庭用户将不受附加费影响。另30% 家庭用户则已被鉴定为浪费水源者,因为他们的平均每个月用水量超出了规定的35立方米。
“水源保护附加费将从2010年11月1日起生效,换言之,它将出现在2011年1月1日客户的水费单内。唯有那些用水量过多者将付出更多的代价。如果你的家居用水量是合理的,水源保护附加费就对你没有影响。反之,你就得付出更高的水费,这才算公平。”
用量高水费却属东南亚最低
林冠英接着解释,槟州人用水量过高,落实“水源保护附加费”(WCS)有助达到3个目的:
(一)鼓励槟州家庭节水不要浪费自来水;
(二)确保槟城人不滥用目前他们所享有的水费津贴;
(三)提倡节水文化,如此一来,槟城可以节省未来上千万、上亿令吉的供水设施建筑费。
“槟城人每天人均用水量286公升实在太高了,高过全国每天人均用水量205公升。全世界每天平均用水量是165公升,新加坡每天人均用水才155公升,但新国的水费是我们的10倍。”
他表示,槟城的水费是马来西亚甚至是东南亚最低,最后一次检讨已是9年前。从那时候开始,槟城的供水成本已经提高了64%,与能源、汽油、化学品及维修费价格的调涨并驾齐驱。
已津贴用户四千万元作奖赏
林冠英表示,槟州得以维持马来西亚最低廉的水费,其成本是由槟州水供机构承担。但事实上,槟州水供机构是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卖水给80%的家庭用户。
“在2009年,39万5388名家庭享有这项水津贴。槟州水供机构付出的成本实为4100万令吉。”
至于是否奖励节省用水的消费者,贾瑟尼表示,既然槟州水费已是全国最低,而且供水机构目前每年须拨出4100万令吉津贴水费,因此,难再给予任何形式的回扣或奖赏。
“津贴就是其中一个奖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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