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特大进入关键的最后24小时,挺丁与倒丁人士除了短兵接战争取代表支持,发动特大的两派人马,即基层之声及“启动吧,民政党”(gerakanlah Gerakan)运动更与主持大会的全国署理主席 郑可扬 唱反调,仅需简单多数即可通过不信任动议。

而一直保持匿名的双十特大发起人兼基层之声领导人的方春荣首度公开自己的身份,将民政党有史以来的首场特大带至高潮。

该名来自峇东埔区部的党员宣称,因不满全国议长陈福荣等错误诠释党章,指需要三分之二支持才可通过不信任票,而决定最后一分钟挺身而出。

投不信任票不等同撤职

数个月来一直代表基层之声发言的方春荣,通过电话和短讯告诉《当今大马》,设定三分之二多数票才可通过不信任票,将种下更多争论及乱局的祸根。

他解释,党章没有注明投不信任票事项,并不可以与第46条文注明的“在大会上撤除或填补职委”规定相提并论。

“如果纯粹是要撤除与填补职委,我们当初何不干脆援引第46条文召开特大?”

他接着表示,由于不信任票未在党章内明文规定,党员才会召开赋予党员或代表针对任何课题表决的特大。而党章第42.5条文阐明,除非章程另有规定,否则任何表决得以出席会议者的简单多数票决定。

促莫借争议交中委裁决

因此,方春荣坚持,明天的特大仅需简单多数票,即半数出席者就可通过对丁福南的不信任票。

他举例,纵使是法庭三司或七司会审,一旦超过半数就可代表最后的裁决。

“党章对表决的规定一清二楚,没有争论可言。只是他们错误诠释,然后指事后可将此争议带至中委裁决。”

“如果我们要罢免整个中委会,难道他们又可借章程存疑点要带入中委决定,甚至是推翻。那不就否决了我们的权益?”

轰陈福荣污辱槟民青团

无论如何,他提醒,如果真依据第46条文表决,一旦超过三分之二代表投不信任票,丁福南是否真被强制下台,且需当场遴选一名领袖填补主席职。

“如果最后多数代表都离席了,而仅剩下陈福荣、丁福南几个人投票,那岂不是在污辱民政党,更令民政沦为其他成员党的笑柄。”

他更点名批评,如果 陈福荣 不懂诠释党章及特大的功能,或许根本不配再担任民政党的全国议长。

“而且,后者昨天指要安排槟州民青年团副团长排椅子,根本是污辱了民青团。”

三分之二门槛如征珠峰

gerakan egm 091010 yeap ban choon 另一方面,“启动吧,民政党”发言人叶万春(左图)今午也召开记者会,阐明相同的立场。他表示,特大不是要撤换主席职,仅是要投不信任票。

他当场出示,党代表当初要求召开特大的联署书及槟州秘书发出的通告副本。两份文件都清楚列明特大是在73.1条文下召开,唯一的议程是投丁福南不信任票,而不是撤换其主席职。

无论如何,他呼吁,代表踊跃投票,并在特大落幕后全面归队。

“要获得简单多数票或不难,但三分之二就不一样。前者有如登山,后者像是要征服珠穆朗玛峰,但也不是天方夜谭。”

有趣的是,双方似乎很“有默契”地避谈胜算,未公开表明稳操胜券或暂屈下风。

西敏寺政治传统讲风度

其中一名联署召开特大的州代表冯继宗也认同,在国会民主制诞生以来,不信任票只要获得出席者的简单多数支持即可通过。

来自升旗山区部的他指出,民政党章第42条文负责处理会议内的投票事务。它在第42.5条文中阐明,除非章程另有规定,否则任何表决得以出席会议者的简单多数票决定。

“由于党章未对不信任票做阐明,因此应在获得出席会议者的简单多数票下被通过。”

冯继宗也是一名执业律师兼前市议员,属海客园分部党员。他表示,西敏寺式的政治传统讲究绅士风度,交由被投不信任票者决定是否呈辞,未强制规定他必须这样做。

“设定一个不信任动议仅可以在三分之二的支持下通过,那将是对民政和全国奉行的民主传统的一种嘲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