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挺明福向人权委员会投诉
赵丽兰报警指面子书网民恐吓
由于不满在加腊士补选期间,遭警方不合理逮捕,全民挺明福今天联同人权组织人民之声,前往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做出投诉。
来自这两个组织的5人代表团今早到位于吉隆坡的人权委员会总部,向人权委员会成员莫哈末沙尼(Muhammad Sha'ani Abdullah,上图右二)提呈他们的三页抗议备忘录。
出席这次的活动的成员包括来自全民挺明福的庄国雄、黄业华、苏志海和赵明福妹妹丽兰,以及来自人民之声的郑文辉和再也纳斯(A Jayanesh)。
遭警方援引选举罪行法逮捕
他们在备忘录里,抗议警方援引选举罪行法令4A(1)逮捕全民挺明福成员,同时要求成立皇家委员会所建议成立的独立警察投诉和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草拟人权法令,同时设立皇家委员会调查扣留所死亡的问题。
“这则留言是在11月1日以中文发表,我不知道其目的为何。”
发表该面子书留言的“Blice Tan”被指是陈万庆,马华前旺沙玛珠马青区团组织秘书。
不料,他们当晚就因为前往会见妇女、家庭与社会发展部副部长王赛芝,结果爆发肢体冲突,导致赵明福妻舅苏志海被一名马华党员推倒在地。
面对5年监禁罚款1万风险
翌日下午2点半左右,正当他们在话望生新村走动时,其中4人又遭警方逮捕。警方当时宣称接获公众投报,指“全民挺明福运动”在加腊士派传单助选,才进行逮捕。
这4人是赵丽兰、苏志海、黄业华与卓振宏。选举罪行法令4A(1)阐明,任何人在选举前后及进行中,直接或间接,通过自己或他人作出任何行动或言论,散播不健康、不满或敌意的感受时,属于犯罪。
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不超过5年的监禁,或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全民挺明福4人在当天晚上8点半左右获保释外出。他们事后揭露这次报案者,竟然就是下午带队逮捕他们的武吉安曼警官马斯里(Maszely Minhad)。他们也揭露,在扣捕的6个小时期间,一名警官无礼对待他们,甚至指责他们是“笨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