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4点22分更新

马华公会早前突然把《星报》股权从投资膀臂华仁控股,转移到政党底下的举动导致疑惑顿生。森美兰一名元老毅然报警,指控在未通过特大之下转移股权违反党章,因此要求警方调查当中是否涉及滥权和失信。

这名马华永久党员是丘发,他是昨天向森州警局作出投报。

马华中委会在11月8日宣布,以每股4令吉09仙,总值12亿8146万1458令吉的价格,从其投资臂膀华仁控股有限公司手上取得星报出版有限公司的42.4%股权,或总共3亿1331万5760的普通股。

会长理事会通过星报易手违章

也是森州武吉巴沙支部副主席的丘发在报案书中表示,马华从华仁控股取得《星报》股权的方式违反党章。

他指出,这次的转手纯粹由马华会长理事会拍板,但根据规定,这样的事情应该透过特大来决定。

丘发说明,这项交易也仍未获得中委会的通过,因此有违党章第45.9条文。而且章程也未赋予中委会“确认”(rectification)的权利。

如此一来,他认为,马华领袖这次举措已经违反党章,涉嫌滥权,和失信于马华党员。

林良实时代特大定夺收购南洋

“我怀疑这次收购和股权转移涉嫌滥权。从一家马华100%控制的公司,把股权转移到马华是不必要的。没有通过特大获得党员同意的交易,已违反党领袖对党员的信托职责。”

丘发接受《当今大马》电访时表示,马华过去有案例可以显示如此重大的收购案,需要代表大会的通过。

“在林良实年代,马华曾召开特大来决定是否要收购南洋报业。但这次却没有。”

受询时,丘发也表示,他正在考虑向社团注册局作出同样的投报,因为此案也涉嫌违反党章。

陈财和:一切交易依法行事

不过,马华总财政兼华仁控股主席陈财和接受《当今大马》电询时,以四个字回应--依法行事。

“我们一切都依法行事,人家要讲多多,我们也不能阻止。”

他也反驳一些人士指马华此举旨在逃税的说法,“那是专家提供的咨询,要重组业务,我们没有谈到这个问题(避过税务),一切以马华之前发出的文告为准”。

根据马华中委会早前的文告,股权转移旨在重组马华的投资活动,让华仁控股能够摆脱在《星报》的被动式投资,专注于其他非上市股份和资产的投资活动,以便达到更有效的管理,为股东提供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