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个公民团体强烈谴责巫青团和光大店商会副主席甘尼,阻扰昨日在槟城光大大道举办的《在残暴的内安法令下50年系列活动》,推撞工作人员和记者,粗暴对待 协商人士等流氓行径。

这6个团体今日发表联合文告,对当天在场的政治部和制服警员无视巫青团暴力叫嚣及破坏秩序,感到极度不满。

槟州总警长须负上全责

这6个团体是隆雪华堂民权委员会、林连玉基金公民社会委员会、维护媒体独立撰稿人联盟、人民之声、回教复兴前线(Islamic Renaissance Front, IRF)和独立新闻中心(Centre for Independent Journalism, CIJ)。

“维持社会秩序及国家法治乃警察部队职责,巫青团的暴力行为已侵犯主办单位的宪赋言论自由权利,警方不加以制止是严重失职,槟州总警长必须为此负上全责,惩处涉及警员。”

促请凯里谴责暴力行为

文告说,民主社会的不同意见应以和平交流、互相说服和友好协商方式处理,动辄斥诸暴力曝露巫统无法理性与异议者交流,破坏民主竞争规则,这绝非一个曾参与制定国家宪法的政党应有之行为。

“相反的,主办单位和主讲人希山慕丁莱士(Hishamuddin Rais)大方邀请甘尼上台发表支持内安法令的做法,是尊重异议、维护民主精神的最佳体现。我们促请巫青团长凯里谴责这项暴力行为,并对所有涉及闹场的巫青团员采取纪律行动。”

“我们认同主办单位的见解,认为内安法令下违反人民权利的无审讯扣留,必须立即废除。”

文告也批评,内安法令每每遭当权者滥用对付政敌和异议者,50年来的历史发展即为铁证。

“甘尼指内安法令仅被援引对付‘叛徒’和破坏国家者,我们深不以为然,任何控诉必须给予被控者回应的权利,否则将违反自然公正原则,剥夺被扣者的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