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斥安华申请退审拖延时间
肛交案法官择定下月6日下判
刊载: Nov 26, 2010 10:50 AM | 更新: Nov 26, 2010 1:34 PM
吉隆坡高庭法官莫哈末扎比丁择定12月6日,决定是否批准辩方的申请,以便退出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肛交案的审讯。
法官将在12月6日下判后,再另行择定肛交案续审的日期。肛交案原本择定12月6日至10日续审。
辩方律师卡巴星昨日已完成陈词,今日轮到控方代表莫哈末哈纳菲副检察司陈词,反驳安华的申请是琐碎和无理取闹。
由于卡巴星另有案件在身,因此辩方律师巴兰古玛拉斯瓦美表示,辩方将以书面陈词方式作出回复。
这也是安华第二次申请撤换肛交案承审法官,上次是因为莫哈末扎比丁拒绝对《马来西亚前锋报》采取藐视法庭之罪,结果招致安华要求撤换法官。
控方斥辩方律师拖延审讯
哈纳菲陈词时指出,由于法庭对辩方作出不利的判决,因此辩方才提出撤换法官的申请。
“申请撤换法官您是很不合理的,纯粹因为是判决或裁决对申请人不利。”
“这只是法律的诠释,完全与法官您审理案件的操守无关。”
法官只是给予劝告和提醒
他指出,本周二所发生的事情,显示法官只是给予劝告及提醒而已。
“完全没有所谓的恐吓,若说有恐吓,也肯定是资深律师卡巴星厚颜无耻的坚持要法官您退审。”
“很明显的,申请人所提出法官退审的理由,并不一致和琐碎。这项申请事实上是基于恶意,企图拖延审讯。”
他说,法官并未受到任何没有根据证据判案的指控。
“相反地,法官最新的裁决,谕令法医邵雪峯所参考的文件,交给辩方。”
“何况,法官并未涉及任何金钱或商业利益,以致需要退审。”
因此,哈纳菲要求驳回卡巴星的退审申请,并指辩方所谓的恐吓根本是不存在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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