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修改限制居留令换家长撤告
紧急法令被扣少年终于得以回家
嘉甘德兰代表律师丹尼尔(Daniel Albert)透露,内政部如今同意更改对嘉甘德兰的限制居留令,限制后者必须留在自己位于加影峇玲珑的住家。
随着政府修改这项指令,嘉甘德兰父亲巴尼尔(Panir Selvam)同意撤回法律诉讼。
政府辩称为排除损友影响
代表政府的高级联邦律师纳吉查卡利(Najib Zakaria)告诉媒体,这项限制居留令是为了确保嘉甘德兰不受到“朋友”的影响。
纳吉跟诉方律师丹尼尔和尤亨德拉(N Yohendra)今天在内庭会见了吉隆坡高庭法官查瓦威(Mohd Zawawi Salleh)。
紧急法对付未成年者非法
丹尼尔说明,嘉甘德兰仍受制于紧急法令,唯被限制居留在自己的家乡直到2012年3月。
他重申,根据2001年儿童法令,紧急法令不应该用在未成年身上。而首相纳吉宣称紧急法令不分成年人或未成年者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我们对政府援引防范性法令来对付未成年者仍有保留。我们认为它是非法的。”
每星期一需要向警局报到
根据最新的限制居留令,嘉甘德兰不得离开其住宅的3公里,而且在未来的两年,必须每周一向峇玲珑警局报到。
嘉甘德兰是在去年12月21日在士毛月找到便衣警察逮捕。他宣称自己遭到警方殴打逼供,强迫他承认涉及偷窃摩多车,而且警方通过让他辗转于不同警局的方式,不断扣留他。
直到今年1月12日,他在加影警局正式被告知,警方援引紧急法令扣留被扣60天,然后更被带往士毛月扣留营。3月,政府发出指令,将他在森美兰的邻宜(Linggi)限制居留两年。
嘉甘德兰出生于1992年5月22日,因此警方逮捕他的时候,仍未满18岁。警方这种做法因此人权组织的抨击,违反国际儿童保护的法则。
嘉甘德兰父亲巴尼尔在3月11日入禀向上诉及特别权利高庭挑战政府的做法,指控内政部援引紧急法令4A(1)条文扣留其儿子是无效和非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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