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假发货单及受贿颁工程
槟二机构主管被控涉贪保外
昨天遭槟州反贪污委员会逮捕的一名联邦政府驻槟机构主管及一名州政府机构高级经理,今天双双被控涉贪。唯两人皆不认罪,并获准保外候审。
槟州发展机构管理服务高级经理巴斯卡兰( K. Baskaran )今早被控以假发货单涉贪5700令吉。他不认罪,并获准由1人以1万令吉保外候审。
巴斯卡兰被指2006年8月11日,在发展机构的建筑物内,虚报从 Gizasoft 科技有限公司购买 EN200 Ethernet Communication Module 打卡仪器及提供假发货单给槟州发展机构财务与投资部的达里拉(Dalilah Yusoff ),而抵触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1(c)条文。
若罪名成立,可被判入狱20年或罚款相相等于贿金的5倍。
他是昨午1时在乔治市中心一带被反贪会人员逮捕,并于今早在槟城推事庭进行面控。槟州反贪会主任拉蒂花指出,该案虽然发生在2006年,但却在2008年才被查出。??
辩护律师盼莫未审先罚
针对此案,副检察司查纳里雅(Janariah Abdul Mutalib )要求把保释金定为2万令吉,但巴斯卡兰的辩护律师拉兹万(N. Rajivan)却以被告曾在发展机构服务多年,且已婚及育有2名孩子,要求降低保释金数额。
拉兹万补充,制定如此高额的保释金,仿佛是未审先罚被告,因为保释金的数额远比指控中的贪污款项为高。
结果,法官罗斯兰哈密(Roslan Hamid)裁定,由1人以1万令吉保外候审,并择定明年1月27日提堂。
颁30万工程换取回酬
另一方面,槟州消拯局局长阿末阿兹兰(Ahmad Izram Osman)被控2项共1万6325令吉工程合约的受贿罪。但他同样否认有罪,并获准保外候审。
该名44岁的联邦政府机构主管,是于昨早10时在其任职的威省办公室被捕。他被指涉嫌受贿颁发办公室维修工程,在居林一家车店接受承包商1万6325令吉的贿款,作为其购买丰田威驰轿车(Toyota Vios )的头期付款。
有关承包商被指在2009年2月17日,分别给阿末阿兹兰3000令吉和1万3325令吉,作为获得槟州消拯局30万令吉维修工程的回酬。
担保出席审讯减保释金
该名在联邦机构任职已20年的官员,被指抵触反贪污委会法令(694法令)第17(a)条文或刑事法典第165条文。一旦罪成,可被监禁20年及罚款相等于贿金5倍。
由于犯案地点在居林,阿末阿兹兰今早被押往双溪大年推事庭面控。
副检察司查纳里雅提出,被告应就2项罪名各缴2万令吉,及交替控状5000令吉的保释金。但阿末阿兹兰的辩护律师苏豪德( Saw Hoe Teik 译音)要求降低数额,担保被告身为资深政府官员及部门主管,将依据法庭要求出席审讯。
结果,法官鲁西达(Rusita Md Lazim)裁定,被告以1万令吉保外,并在明年1月26日呈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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