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5点35分更新

NONE 槟州发展机构已针对该机构资深经理被控贪污案,火速成立一个管理层与专业纪律委员会(革职与降职纪律行动),以研究对付行动。

根据2001年槟州法定机构法令(纪律与挪用公款)第46条款,槟州发展机构纪律委员会有权采取革职及降职的对付行动。一旦开庭,如果有必要,当局也可冻结被提控的管理服务高级经理巴斯卡兰(K. Baskaran)之职务。

槟首长林冠英(左图)表示,委员会将在本周内召开会议,以商讨是否暂冻结巴斯卡兰的职务,且仅发放一半薪金等行动。

纪律委员会由4成员组成

根据林冠英,槟州发展机构已拥有一套设立纪律委员会的机制,唯每个纪律委员会仅针对特定的案件。如果爆发其它案件,则需设立另一个纪律委员会。

针对巴斯卡兰的案件,纪律委员会将由4人组成,即槟州秘书再纳拉欣担任主席,成员分别是州财政司法立占、槟州发展机构董事莫哈末依斯迈(Mohammed Ismail)及峇眼达南(Bagan Dalam)州议员丹纳瑟加兰(A Tanasekharan)。

内部制衡机制仍运作顺利

NONE 林冠英也是槟州发展机构主席,他表示,由于巴斯卡兰被提控后碰到31日公假及进入岁末,因此当局无法更早宣布设立委员会的安排,唯仍尽速在今天告知媒体。

被询及除了反贪委员会,槟政府是否准备另展开调查,他表示,纪律委员会是在条规下最适当的负责单位,因此一切交由后者商议。

此外,他以案件已进入审讯阶段,而对案情不予置评。况且,该案件是发生在2006年。

至于是否加强内部的制衡机制(check and balance),他表示,民联执政后已针对此采取一系列步骤,包括要求全面稽查。而至今一切仍操作顺利,唯当局将继续探讨是否有改善之处。

他是今午召开临时记者会,如此表示。陪同者有槟州秘书再纳拉欣及槟州发展机构总经理罗斯里。

捏造假货单两年后被揭发

巴斯卡兰是在去年12月28日 被控 以假发货单涉贪5700令吉。唯他不认罪,获准由1人以1万令吉保外候审,而法官罗斯兰哈密(Roslan Hamid)择定明年1月27日提堂。

巴斯卡兰被指2006年8月11日,在发展机构的建筑物内,虚报从 Gizasoft 科技有限公司购买 EN200 Ethernet Communication Module 打卡仪器及提供假发货单给槟州发展机构财务与投资部的达里拉(Dalilah Yusoff ),而抵触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1(c)条文。

根据槟州反贪会主任拉蒂花,该案虽然发生在2006年,但却在2008年才被查出。

若罪名成立,巴斯卡兰可被判入狱20年或罚款相相等于贿金的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