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中央政府已表明吉隆坡捷运系统工程超支会由作为“工程交付伙伴”的金务大—马矿业联营公司承担,但是行动党八打灵再也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却担忧,过于庞大的工程责任和开支可能难以让这家联营公司负担,因此要求政府公开双方的协议内容,包括金务大—马矿业所将获得的工程交付伙伴费。

“有趣的是,尽管金务大—马矿业联营公司的责任只是局限于工程交付伙伴,但是它却必须承担政府针对这项总值360亿令吉工程所委任的承包商的所有超支。要说这是工程交付伙伴必须面对的重担并不为过。”

他表示,大马人不能因为质疑政府公信力而受到怪罪,因为历史显示政府缺乏足够的政治意愿对付无法履行责任的承包商,尽管拥有明确的法律条文。

“比如,政府就必须承担完成马来西亚对外贸易大厦的费用,其工程费用在拖延10年后於2006年从1.67亿令吉增加到2.87亿令吉。同一时间,政府也必须承担修理2.38亿令吉第二中环公路的7000万令吉开销,而承包商却逍遥法外。”

他是今日发表文告回应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首席执行员诺依斯玛(Mohd Nur Ismal Kamal),上月23日在媒体汇报会上反驳政府可能必须承吉隆坡捷运系统超支的指控,并强调超支会交由金务大—马矿业联营公司承担的言论。

潘俭伟欢迎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快速回应外界的质疑,并认为其他漠视批评的政府机构应该多多学习。

大蓝图尚未出炉就兴建

他表示,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的回应,其实引发外界对这项大马有史以来最大,甚至是最高风险的基建工程的更多疑问。

除了双方的合约内容之外,另外两个尚无法解答的疑问都是这名行动党经济顾问,较早前曾提出的。

第一是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在城市公共交通大蓝图今年9月出炉前,就已经决定推行吉隆坡捷运工程。

“诺依斯玛声称巴士系统不足和没有效率,最多只是一个猜测,因为一个详细的路线、人口密度、成长和公共交通配搭调查尚未展开和完成。”

“我欢迎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通过公开出版捷运系统以外,考虑上述因素的公共交通需求,来证明我是错。”

诺依斯玛在汇报会中曾表示,巴士系统并不能成为主要的公共交通解决方案,因为这将需要兴建多车道大道。

捷运系统需200年还清?

潘俭伟指出,最后一个疑问则是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将制定怎样的收费架构,来确保市民能够承担捷运系统的车费,并且不会成为纳税人的长期负担。

“比如,去年国家基建公司(Prasana)稽查报告就显示,现有平均1令吉60仙的轻快铁车费必须上涨到9令吉,才能在20年完全吸纳轻快铁的建设开销,尽管这项工程只是耗费政府80亿令吉,比建议中的捷运系统少了6倍。

“我们是不是要耗费两个世纪来还清捷运系统可能高达470亿令吉的费用?”

他也点出,国家基建公司目前已经欠债85亿令吉,甚至连利息都无法还清,导致政府必须在2011年预算案中拨出250亿令吉拯救该公司2011年11月到期的债券。

此外,2009年总稽查司报告也批评国家基建公司总共累积8.4亿亏损,主要是因为经营不善和一些可疑的活动。

“我们呼吁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必须完全公开吉隆坡捷运工程的全盘计划、设计和财务影响,来说服人民相信捷运系统是最佳的方案,符合最大的公众利益,同时也不会成为无法持续的工程,让未来纳税人承担上亿令吉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