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苏海米非浪费公帑
西华辩称雪州有责维护正义
公正党梳邦国会议员西华拉沙(左图)今日挺身为雪州政府提供法律援助给苏海米的举动辩护,强调这名公正党太子园州议员目前正面对煽动恶法的政治提控,因此雪州政府提供援助是符合原则和正确。
他表示,吉打州民青团长陈庆亮和反对雪州不法阵线主席哈密顿反对雪州政府支付苏海米的律师费,显示他们不了解州政府有义务维护正义。
“雪州政府提供财政援助给苏海米最明显的理由是他作为雪州民联州议员,目前正面对英殖民时期留下的噤声恶法的政治提控。单是这一点,雪州民联作为倡导完全民主的政府就有责任支持他的法律辩护。”
苏海米是因为于去年12月30日在部落格撰写一篇题为“我根据1959年雪州宪法的看法”的文章,被指质疑苏丹的权力,前天在煽动法令第4(1)(c)条文被控。
雪州政府从苏海米接获他被控消息后,已同意将支付其诉讼费用。惟雪州政府这项决定引起批评,更有国阵领袖要求雪州政府打消念头,并为本身错误作出道歉。
与援助内安法令被扣者雷同
西华拉沙在文告中指出,雪州民联援助苏海米(右图)的举动和其他援助雪州政府集会被捕人士、内安法令被捕者,以及面对恶法政治提控人士的举动都是一样。
“在同样的情况下,雪州民联提供类似援助给那些因为参与雪州政府提呈还水于民备忘录於国家元首集会,而在警察法令下被捕的人士是不会受到反对。”
“如果雪州民联州议员突然遭到中央内政部援引内安法令(另一个殖民时期恶法)逮捕,雪州民联提供法律援助申请人身保护令也不会受到反对。这些其中一些例子。”
“简单而言,雪州民联政府注入公帑反对利用恶法进行政治提控,在原则上是正确。”
先进国都积极资助法律援助
西华拉沙表示,这些反对者应该了解公民社会已经进一步发展,许多先进民主国家都注入上亿资金来资助法律援助来捍卫面对各种刑事提控的公民。
“这是旨在捍卫最基本的司法原则——即寻求伸张正义的管道不能因为欠缺能力而受到否决。”
“只要关系到公共利益的课题被提上法庭,这些都是州政府考虑提供法律援助的考量。”
反促中央增加法律援助开支
他也进一步反促,国阵中央政府应该考虑增加我国每年2500万令吉的法律援助,以建立一个有效的法律援助制度,特别是给那些被警方逮捕和扣留在扣留所的人士。
他表示,尽管在宪法上州政府没有设立法律援助的义务,但是雪州民联政府应该考虑设立一个有限的先锋法律援助计划,以显示民联未来执政中央对完整法律援助计划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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