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驳回李华民撤销诉讼申请
谕张庆信起诉诽谤案全面开审
刊载: Feb 17, 2011 2:57 PM | 更新: Feb 17, 2011 2:59 PM
吉隆坡高庭今日驳回巴生港务局主席李华民要求撤销Kuala Dimensi私人有限公司前首席执行员张庆信起诉前者诽谤的申请。
高庭法官约翰路易斯奥哈拉谕令李华民需缴付5000令吉堂费,也谕令需开庭全面聆审此案。
尽管如此,高庭没择定聆审日期。
指李华民影射犯罪阴谋
张庆信在2009年9月17日入禀法庭,起诉李华民(左图)在2009年8月26日,通过《星报》和《新海峡时报》发表含诽谤内容的言论。
张庆信声称,有关言论的用词含义影射他是犯罪阴谋的其中一份子,并指他涉嫌欺诈。
张庆信说,上述字眼含有贬抑或诋毁他的公司、专业、贸易以及生意之意。
张庆信也是国阵民都鲁国会议员。他指出,他已发信给李华民,要求后者对发表的言论致歉,且答应不再重复有关言论,但李华民至今都没这么做。
另外,李华民在2009年11月9日的答辩书中指出,他是在其雇主,即巴生港务局的指示下,使用有关字眼,张庆信无权对他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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