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动报道

 
安华肛交案今天续审,化验师谢丽凤继续接受检方的二度盘问,并且会在今日完成供证。另一名化验师诺爱杜拉(Nor Aidora Saedon)接踵出庭供证。

 
诺爱杜拉向法庭提呈证物,其中包含一支牙刷、一条面巾、一个矿泉水瓶、两根分别来自地板和毛巾的毛发等。
 

她也向法庭提呈自己在2008年7月21日完成的DNA测试报告。
 
诺爱杜拉宣称从牙刷、面巾和水瓶找到早前被标签为“Y男性”的DNA,但未能在两根毛发找到任何DNA。
 
诺爱杜拉今天完成由检方的盘问,本周五将接受辩方律师的交叉盘问。审讯明日则会传召化验部负责维护仪器的工程师。

 
坚持日期错误无损证物

 
早前谢丽凤坚持,B4、B5和B6棉花棒容器标识日期出现不一致的问题,无损DNA证物的可靠性,因为化验部接到相关证物是封条完好无缺。

谢丽凤昨天推翻辩方指赛夫肛门有超过3人DNA的说法,坚称赛夫上下直肠都找到赛夫自己和“Y男性”的DNA,其中B9(下直肠)采样中,精液部分的DNA主要属于“Y男性”,而赛夫的DNA出现在非精液部分。

而在赛夫长裤上的精液痕迹也出现赛夫和和“Y男性”的DNA,除此之外,别无他人。

辩方律师昨天指赛夫肛门有超过3人DNA,因此赛夫可能是被动的同性恋者。辩方也质疑部分收集DNA采样的棉花棒的容器标签日期有误,应该被否决。

 
谢丽凤从上周三开始出庭供证,如今已进入第五天。她的供证在今早9点左右完结。

以下是今天肛交案滚动报道:

 
下午3点18分: 副检察司诺丁完成盘问诺爱杜拉。

诺爱杜拉表示,她从面巾、矿泉水瓶和牙刷取得“Y男性”的DNA。

法庭宣布休庭,审讯明天将传召化验部负责维护仪器的工程师,而诺爱杜拉将在本周五(25日)接受辩方律师的交叉盘问。

下午3点10分: 法庭续审。卡巴星撤回其反对,因为检方已同意提供相关的文件。

 
下午2点54分: 美国大使馆代表进入公众席。辩控双方仍在内庭。

下午2点29分:

辩控双方进入内庭。

 
中午12点53分: 法庭休庭至下午2点半。

中午12点44分:

蓝卡巴星表示,诺爱杜拉早前的供词必须被删除。

第二律政司莫哈末尤索夫反驳说,辩方已取得诺爱杜拉所准备的化验报告。

“在整个供证过程,她都请求法庭允许她查看笔记,而法庭也允许了。”

莫哈末尤索夫宣称,辩方都拿到了检方使用的文件。

 

中午12点39分: 卡巴星抗议辩方并未获得诺爱杜拉所使用的核对机率资料库,违反刑事程序法典第51条文。蓝卡巴星也坚持辩方必须获得相关的文件。

中午12点38分: 辩方律师卡巴星提出反对。

NONE 中午12点34分: 诺爱杜拉(右图)指出,在比较谢丽凤报告之后,他发现自己在面巾、牙刷和水瓶找到的DNA,跟谢丽凤标识为“Y男性”的DNA相同。

中午12点31分: 诺爱杜拉表示,她从上司林宏文(Lim Kong Boon,音译)那里拿到谢丽凤的报告。

中午12点30分: 诺爱杜拉表示,她在2008年7月22日下午2点半左右,将报告交给查案官祖德佩雷拉。证物呈堂程序完成。

中午12点27分: 诺爱杜拉表示,DNA显示来源是一名男性。

中午12点06分: 法庭续审。诺爱杜拉指出,她已将16页的电泳图打印出来。

 
上午11点40分: 诺爱杜拉表示,她未能从两根毛发找到任何的DNA,但成功从矿泉水瓶、面巾和牙刷找到DNA。

她也发现,这些DNA都来自同一个源头,即同一个人。

副检察司诺丁要求午休,法庭宣布暂时休庭,中午续审。

上午11点36分: 诺爱杜拉表示,她在采样上找到16短链脱氢酶基因座(SDR loci)。

诺爱杜拉指出,她在开始测试之前,重新调准仪器,以确保它们处于最佳的状态。

“它不会有污染和误差。”

 
上午11点24分: 诺爱杜拉在7月18日开始对采样进行测试,而DNA测试在7月19日进行。她在7月21日完成检测。

诺爱杜拉在2008年7月22日提呈报告。DNA报告被呈堂列为证物ID62。

上午11点18分:

D3信封含有一瓶矿泉水。诺爱杜拉指出,她从瓶子和瓶口内侧采集样本。瓶子被呈堂列为证物ID61A。

上午11点15分: D3信封正在开启。

上午11点09分: 毛巾被列为证物ID59A。

诺爱杜拉解释,她将毛发放置在一张纸上,以区别于警方早前在地板上找到的毛发。(编按:今天已有两根毛发呈堂,来自地上的毛发被标识D,而来自面巾的毛发被标识D2a。)

第二根毛发被呈堂列为证物ID60B。

诺爱杜拉宣称自己拥有奥克兰大学的DNA鉴证学硕士学位。

 
上午11点04分: D2信封被列证物ID59,其中包含一条“祝君早安”面巾。早前的毛发就来自这条面巾。诺爱杜拉指出,她从面巾的4个部分采集了DNA样本。

上午11点02分: 诺爱杜拉表示,她从牙刷的把柄和刷毛采集样本。

上午10点58分: D1信封有一白色牙刷,诺爱杜拉曾用棉花从中采样。牙刷列为证物ID58A,而信封列为证物P58。

上午10点50分: 一封放有一根毛发的信封呈堂,被列为证物P57。信封内的毛发被贴在一张纸上,呈堂后被列为“毛发”(the bulu)。

上午10点36分: 诺爱杜拉指出,她接到来自警方查案官祖德佩雷拉(Jude Blacious Pereira)的请求,以化验一些DNA样本。

她当时接收到4个标识为D1、D2、D3和D4的信封,其上有警方的封条。这些信封当时处于完好的状态。

上午10点33分:

审讯继续。

 
早上9点37分: 辩控双方进入内庭。

早上9点35分: 法官宣布短暂休庭,以裁决辩方提出的抗议。

早上9点30分: 诺爱杜拉宣称,她从1998年至今,处理过大约10万个的DNA样本。

询及在2008年7月17日时接到什么东西时,诺爱杜拉企图翻阅本身的报告。这种举动引起辩方律师山卡拉的抗议。

第二律政司莫哈末尤索夫(Mohd Yusof bin Zainal Abidin)回应说,证人尚未讲什么,因此辩方实无什么可以抗议的。

早上9点05分: 诺爱杜拉供称,她从2008年开始担任脱氧核糖核酸(DNA)亲子鉴定单位的主任。她在1998年加入化验部。

早上9点03分:

检方传召第6位证人化验师诺爱杜拉(Nor Aidura Saedon)上庭供证。

早上9点02分: 副检察司诺丁结束谢丽凤的二度盘问。

NONE 早上8点57分: 谢丽凤(右图)指出,笔误在标签过程出现。而容器只是防范证物被破坏的器具。

“在本案里,所提供的采样完全未被否决。”

早上8点53分: 副检察司诺丁询问谢丽凤,B4、B5和B6棉花棒容器标识日期出现不一致的问题。

谢丽凤指出,根据化验部的书面程序指南,她不得基于这样的错误否决采样。

“我们记下这些由其他方面所作的记录。我们没有否决的基础。”

谢丽凤强调,容器封条在化验部当初接收时,是完好无缺的。

诺丁继续询问,日期会影响采样的可靠性吗?谢丽凤回答说,不,因为相关的封条是完好无缺的。

早上8点50分:

高庭法官莫哈末扎比丁(Mohamad Zabidin Mohd Diah)进入法庭,审讯随着开始。谢丽凤进入证人席。

早上8点35分: 被告安华跟夫人旺阿兹莎抵达法庭。公正党署理主席阿兹敏也现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