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峇都园丘居民拉队抗议迫迁
抨吉隆坡市政局沦发展商帮凶
这些集会者表明,会坚持在市政局大厦前聚集,直到市政局保证不会援引1969年紧急(清除非法木屋)法令来驱赶他们离开家园。
居民代表迪拉根德兰(Thilagendran Vadiveloo)坚决地表示,“我们不会搬迁,我们要他们给我们承诺”。
抨市政局帮助发展商抢地
这些居民是从今天早上10点就开始聚集在位于吉隆坡拉惹劳勿路(Jalan Raja Laut)的吉隆坡市政局前,高举海报,抨击市政局涉及迫迁行动。
他们高举布条和海报抗议,其中写着“市政局偏帮发展商,压迫峇都园丘人民”、“市政局勿使用紧急法令”、“市政局抢夺人民土地”、“市政局勿摧毁峇都园丘”等。
众议员呈信要求展延迫迁
除了居民外,人权律师公正党副主席苏仁德兰(N. Surendran)、梳邦国会议员西华拉沙、峇都国会议员蔡添强,和行动党泗岩沫国会议员林立迎都到场声援。
他们代表举行在上午11点半,向吉隆坡市政局副总监祖基菲里提呈一份备忘录。
虽然受到议员们施压展延3月3日的迫迁行动,但祖基菲里坚持在作出任何承诺之前,他必须将问题先提呈予市长阿末弗亚(Ahmad Fuad Ismail)和联邦直辖区副部长沙拉瓦南(Saravanan)。
“我最快也要今天下午才能给你回覆。否则,我明天将会联络你们。”
抨市政局不当援引紧急法
苏仁德兰(右图右)向市政局表达强烈反对后者援引紧急法令来迫迁,宣称该法令已经过时和不适用于峇都园丘的案例。不过,市政局人员却对此言论毫无反应。
苏仁德兰也形容,居民在市政局大厦外“露营”无疑是市政局的耻辱。
该园丘在1981年停止运作,其土地被售予思美达(Semesta)和斯里哈达马斯(Sri Hartamas)私人有限公司。当时的园丘管理层承诺给住在园丘内的员工提供廉价屋。
居民获判合法不满赔偿低
惟土地经过多次转手后,在1999年由Mayland发展有限公司取得。该公司承诺给每个园丘内家庭提供3万令吉的赔偿和人民组屋。
当地居民坚持3万令吉赔偿过低,因为该数目是提供给非法木屋居民的,相反地,他们在2003年曾获得法庭裁定是当地的合法居民。
他们也不满在搬入人民组屋后,仍需要支付租金。
Mayland发展有限公司在2003年诉讼失败,无法取得迫迁的庭令。不过,它如今转向吉隆坡市政局求助,援引紧急法令来达到目的。
市政局之前向居民曾发出逼迁令,要求在2月16日迁离,但该指令后来获得展延到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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