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华肛交案今天续审。检方第二律政司尤索夫(Mohd Yusof Zainal Abiden)在今天审讯尾声宣布,他明天将传召新一组的证人和证物。

其中至少有3名的证人,他们以说明他们如何搜集到一组的证物。而神秘的“Y男性”身份或因此揭盅。

尽管检方没有说明证物是什么,但据悉,它们会是在2008年7月17日被警方送往化验部检验的白色牙刷、“祝君早安”面巾和矿泉水瓶。

化验师多处找到Y男子DNA

化验师诺爱杜拉早前供称,她从面巾、牙刷和矿泉水瓶的抹片样本中找到同一个人,即“Y男性”的脱氧核糖核酸(DNA)。

NONE 更早前,另一化验师谢丽凤(右图)供称,赛夫内裤两处精液痕迹中,一处被验出有赛夫和Y男子的DNA,而另一处则有赛夫本身的DNA。

此外,赛夫肛门周边的体检采样,更被检验出拥有3名男性的脱氧核糖核酸,包括赛夫、男性Y和另一不明男子。她认为,这可能是厕盆座板污染所致。

 

赛夫的肛门深处也被发现有赛夫本身和Y男子的脱氧核糖核酸,而且化验部也在该处找到Y男子的精液。

质疑为何先上电梯再入大门

此外,今天审讯进入辩控双方针对蒂沙白沙罗公寓闭路电视录影的细节,包括警方没收和分析等事项进行攻防。

在交叉盘问警方证人傅兹雅(Fauziah Che Mat)助理警监时,辩方律师山卡拉指出,录影显示,赛夫进入公寓大门的时间(下午2点47分)竟比上电梯的时间(下午2点42分)还要迟。

傅兹雅回应说,她无法回答此问题,必须交由闭路电视操作人来回答。

时间分别慢9和19分15秒

他和另一名网路安全局证人萨利祖安(Mohd Sharidzuan Mohd Omar)透露,公寓警卫亭和电梯的闭路电视时间分别比标准时间慢了9分钟,和19分钟15秒。

除了傅兹雅和两名科学部证人,法庭今天也传召了两名跟警方当初从公寓没收闭路电视硬碟有关的人士,他们是公寓驻扎经理阿里斯阿末(Mohd Aris Ahmad),和提供和保养公寓闭路电视的Golden Perfect私人有限公司代表陈钟然(Tan Tong Yean)。

傅兹雅:被令确认进入人车

NONE 傅兹雅上周四供称,查案官祖德佩雷拉(Jude Blacious Pereira)要求她通过录影,确认在2008年6月26日在案发公寓所出现的数人和汽车。

虽然她没有点名相关人士,但她似乎在确认被告安华和原告赛夫的踪影。

傅兹雅也宣称,她为警方交来的两块硬碟进行了复制。

以下是较早的肛交案滚动报道:

下午3点47分: 休庭,审讯展延到明天。

下午3点42分:

陈钟然开始接受辩方律师山卡拉的交叉盘问。

陈钟然指出,公寓的闭路电视在2008年6月26日运作正常。不过,他无法提出任何记录佐证。

下午3点38分:

陈钟然指出,他在2008年6月30日,受阿里斯阿末的传召下,去到蒂沙白沙罗公寓。

“数名警察已经在现场,包括查案官祖德佩雷拉。”

他确认警察所没收的硬碟。

 

下午3点32分: 陈钟然承认,闭路电视的时钟并未调整一致。

下午3点25分: Golden Perfect私人有限公司的代表陈钟然(Tan Tong Yean)上庭供证。

“我们为蒂沙白沙罗公寓提供和装设闭路电视。整栋公寓的闭路电视是在2007年8月装设。相关的器材包括录影镜头、一颗中央处理器和电板。”

下午3点20分: 辩方律师山卡拉开始交叉盘问,阿里斯阿末不能确定在2008年6月26日案发当天,闭路电视是否操作正常。

由副检察司哈纳菲再盘问时,阿里斯阿末却改口说,当天的闭路电视没有出现任何问题。

下午3点15分: 阿里斯阿末表示,警方在他的见证下将闭路电视的硬碟取下,他也负责确认警方提出的搜查表。

 

下午3点05分: 阿里斯阿末指出,闭路电视的供应商是Golden Perfect私人有限公司,后者也负责维护仪器。

 
下午3点03分: 辩方律师山卡拉指出,他们所获得的闭路电视录影出现差异;法官表示,他较后将针对该议题作出裁决。
 
下午2点59分: 阿里斯阿末宣称,一个人需要通行卡才能进入停车场和电梯。

 

下午2点52分: 法庭续审。蒂沙白沙罗公寓的驻扎经理阿里斯阿末(Mohd Aris Ahmad)上庭供证。他的工作是维护公寓的闭路电视、环境和清洁。

“我们在公寓备有闭路电视和警卫。若要进入,业主将通知我们。如果是访客,我们将告知业主,并且记录下访客的名字。”

 

中午12点35分: 法庭午休,延至下午2点半续审。 

 
中午12点33分: 辩方律师山卡拉开始交叉盘问。萨利祖安坦承,他并未将相关的时间差异做荧幕截图。

中午12点22分:

萨利祖安宣称,公寓警卫室闭路电视的时间慢了9分钟15秒。
 
(编按:总共有两个硬碟,警卫亭的闭路电视时间迟了9分钟15秒,而电梯闭路电视迟了19分钟。)

NONE 中午12点06分: 审讯继续。本案第11名证人萨利祖安(Mohd Sharidzuan Mohd Omar,左图)上庭供证,他是科学、工艺与革新部门底下的网路安全局系统分析员。

 
上午11点20分: 扎布里阿迪表示,公寓管理层使用的两个闭路电视电脑时间设定错误。

在哈纳菲完成再度盘问之后,法庭短暂休息。

上午11点15分:

副检察司哈纳菲完成主要盘问。

山卡拉质询公寓大门和电梯时间为何出现差异,而扎布里阿迪回答说,这是出于闭路电视的电脑设定问题。

上午11点09分: 扎布里阿迪表示,闭路电视的时间有19分钟的落后。而他是根据大马规格及研究局认证(SIRIM)网页时钟作为标准。

“所有录影的每项时间都必须加上19分钟才准确。”

上午10点56分:

扎布里阿迪表示,法兹里阿末要求他根据电脑最小单位比特(bit)的方式来进行复制。

“我们复制所有的资料,无论是活跃或不活跃的。在复制过程,资料100%将被复制到第二个硬碟上。”

上午10点53分:

扎布里阿迪指出,他曾向蒙女案审讯和林甘短片皇委会供证。

NONE 上午10点47分: 法庭传召本案第10名证人扎布里阿迪(Mohd Zabri Adil Talib)。他是来自隶属于科学、工艺与革新部门的网路安全局,主要任务是协助重新取得有关网路安全的资料。

上午10点41分:

法兹里阿末宣称,复制不会影响录影。进入辩方律师山卡拉交叉盘问证人环节。

上午10点31分:法兹里阿末指出,警卫室的录影复制在晚上9点04分完成,而在公寓管理办公室的电梯录影则在当天晚上10点32分完成。

上午10点27分: 法兹里阿末表示,由于观看完整录影需要很长的时间,因此警方决定没收相关的录影,并且将它复制。

上午10点22分: 法兹里阿末指出,进出蒂沙白沙罗公寓和使用电梯都需要刷卡。

上午10点08分:

法庭传召另一新证人,即43岁的法兹里阿末(Fadzil Ahmad)助理警监,他是警方鉴证实验室行政局主管。

阿末供称,祖德佩雷拉在2008年6月30日来找他,要求他协助处理闭路电视录影。随后,他在当天下午两点抵达蒂沙白沙罗公寓。

“我获得告知,该案件涉及安华。”

早上9点59分:

山卡拉宣布结束对傅兹雅的交叉盘问,但向法官表明,辩方未来可能要重新传召傅兹雅,进一步询问有关闭路电视录影的问题。

在接受副检察司哈纳菲的再盘问时,傅兹雅表示,她是从复制出来的硬碟来观看相关的录影。

虽然相关录影未被呈堂,只有部分截取图像被呈堂为证物。

早上9点53分:

山卡拉询问,为何公寓两处录影的时间会有出入。例如,原告赛夫在大门被摄到于下午2点47分进入,但他随后到电梯被摄录的时间却是下午2点42分。

傅兹雅解释,所有的影像都是由电脑生产,因此关于时间差异的问题,辩方必须询问闭路电视的操作者。

早上9点40分: 傅兹雅表示,闭路电视的影像是电脑产生的,无法通过电脑篡改。

早上9点36分: 傅兹雅供称,她只有在法官走访公寓的时候,才首次到该处。她之前从来没有到过那里。

她宣称,在还没有看过录影之前,就走访公寓并不尽然是个好的做法。

早上9点28分: 傅兹雅指出,祖德佩雷拉认出相关的汽车,以及车内的人士。

在2008年6月26日共有7辆车和7名人士进入了蒂沙白沙罗公寓。

傅兹雅宣称,她并不知道相关人士到底是谁,因为祖德佩雷拉并没有告诉她相关的资讯。

早上9点23分:

傅兹雅表示,祖德佩雷拉询问关于在中午到下午之间进出公寓的两辆车子,即车牌WMK 6的路虎(Range Rover)汽车,和车牌WPK 5925的菲亚特(Fiat)汽车。

早上9点20分: 傅兹雅表示,蒂沙白沙罗公寓的闭路电视录影在2008年6月26日当天完整录影了24个小时。

她否认相关录影有背后动机。

早上9点19分:

法庭职员修理好法官电脑后,审讯继续。

早上9点10分: 由于法官电脑出现问题,无法进行记录,因此法官要求暂停。

早上9点07分:

辩方律师山卡拉开始交叉盘问傅兹雅。傅兹雅表示,查案官祖德佩雷拉在2008年7月3日会见她。

早上9点04分: 高庭法官莫哈末扎比丁(Mohamad Zabidin Mohd Diah)进入法庭,审讯随之开始。警方证人傅兹雅坐上证人席。

副检察司哈纳菲(Mohd Hanafiah Zakaria)提出数项问题,包括要求证人澄清公寓的真正名字。

傅兹雅澄清,她上周误将蒂沙白沙罗公寓成为“斯里白沙罗公寓”。

早上8点55分: 辩方领衔律师卡巴星,跟辩方律师巴南古马拉沙米(Param Cumaraswamy)抵达。

早上8点37分:

被告安华跟律师山卡拉抵达法庭。

早上8点30分: 由第二律政司莫哈末尤索夫领导的检方抵达法庭。

两台大型电视已放置在法庭内,其一播放蒂沙白沙罗公寓大门的闭路电视录影,另一播放从停车场上去公寓的电梯录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