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对肛交案预先判决
安华三度申请撤换法官
被吉隆坡高庭于上月16日宣判肛交案表罪成立的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将于明天入禀申请,撤换承审其肛交案的法官莫哈末查比丁(Mohamad Zabidin Mohd Diah)。
这也是安华在此宗肛交案以来,第三度入禀申请法官退审或撤销法官资格。
安华代表律师山卡拉奈也(Sankara Nair)今天发表一项简短声明,证实此事。
“(我们申请撤换法官)因为在此案的检控过程中预先作了判决(pre-judging)。”
法官阐明赛夫是可靠证人
安华代表律师将在明天入禀吉隆坡高庭,预料莫哈末查比丁将于本月6日的安华抗辩审讯开始前,先聆审这项撤换法官的申请。
莫哈末查比丁早前在裁决安华表罪成立时,阐明赛夫是一个可靠的证人,而法医及化验师等专家证人提呈的证据也加强了赛夫的供词。
山卡拉表示,他将会在明天公布有关申请撤换法官的详情。
“我们须根据程序入禀申请,我们必须有一份正式的书面判词,我们于上月18日已致函法官索取,直至昨天才拿到书面判词。”
去年2月,安华在法官拒绝对《马来西亚前锋报》提出警告后,首次申请法官退审;另一次则是去年11月,当时法官指卡巴星言论可被视为藐视法庭,再次入禀申请取消法官资格。这两宗撤换法官的申请均遭驳回。
恢复议员资格却无法开会
安华被控于2008年6月26日在下午3点01分至4点半之间,跟赛夫发生肛交行为。
也是峇东埔区国会议员的安华,去年尾因发表“一个大马”抄袭论而遭吊销议员资格半年,他原可出席订于本月13日召开的国会下议院会议。
安华代表律师曾因此而要求法官展延审讯,好让安华可安排时间出席国会会议,惟上月遭法官驳回。这也意味着,安华或无法出席本季的下议院会议。
其实,高庭在此案早前审讯前,曾允许安华早上出庭而下午则赶去下议院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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