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4点52分更新  

“基宫案”进入第8天,控方传召雪州发展机构(PKNS)前总经理哈仑沙林(Harun Salim)供证,揭露前雪州大臣基尔与污点证人三苏丁的关系。他指出,基尔不仅支持三苏丁10年前的一项1亿2200万令吉房屋计划,同时豁免三苏丁缴交逾50%的银行保证金。

哈仑也证实,当三苏丁所拥有的Roniaga私人有限公司,无法在4年期限内完成跟雪州发展机构合作的房屋计划时,基尔又再额外延长另2年期限。

现年62岁的哈仑沙林,于1995年至2008年10月期间担任雪州发展机构总经理。

NONE 哈仑沙林透露,三苏丁(左图)于2000年透过Roniaga公司,向前大臣阿布哈山申请在万宜新镇兴建大学城计划,这是一项献议跟雪州发展机构一起进行的联营计划。

他说,惟基尔上任为新大臣后,三苏丁又于2001年10月28日致函给基尔,重提这项屋业划。

基尔冀工程没遇到阻力

“基尔是在信件上亲笔纪录:‘这申请获得支持,及希望没有遇阻’(permohonan ini disokong dan akan harap tiada halangan)。”

哈仑沙林强调,由于他长期为基尔服务,认得出信上的文字正是基尔的字迹,此外基尔也在这封信上签名。

他透露,上述亲笔信也纪录在雪州发展机构私营化委员会会议上,会议纪录志期是2000年10月30日。

哈仑沙林今早是在主控官玛斯利副检察司引导下,如是供证。

控方随后出示一封志期2001年7月18日的信件,阐明哈仑沙林致函申请豁免缴付最少50%的银行保证金(performance bond),这封信件也随后获得批准。

证人指出,基尔是基于Roniaga公司纪录良好,批准三苏丁的要求。

取消保证金改股东协议

哈仑沙林指出,当他收到三苏丁的信函时,就跟时任前副总经理的刘秀梅商量,并决定改由三苏丁公司的股东协议(shareholder agreement)所取代。

这时,承审法官莫达鲁丁打岔询问:“这个股东协议,需要花钱吗?”,结果哈仑沙林回答不需要花钱。

哈仑也随后也指出,三苏丁原本应该根据协议于2006年5月8日完成这项工程,惟他也要求该机构延长期限3年,最后也是交由基尔批准展延2年建峻。

哈仑指出,基尔当时是以雪州发展机构私营化委员会主席身份主持的私营化会议上,批准上述决定。

最后仅获986万回酬

哈仑沙林也说,这项联营计划的面积原本为95.35亩,粗略回酬为1亿1200万令吉,雪州发展机构粗略回酬则为2400万令吉或20%,视何者为高。

“不过,后来这项计划的发展面积缩减至73.68亩,雪州发展机构的回酬则减为2140万令吉或20%。”

NONE 尽管如此,哈仑沙林证实,这家基尔(右图)眼中表现纪录良好的公司,最后仅缴付986万令吉给雪州发展机构,少过原订的最低目标2140万令吉。

控方试图证明,基尔与身为商人的三苏丁有利益牵扯,导致三苏丁被迫以350万令吉的低价出售“基宫”给基尔,远低于市价的650万令吉。

称基尔曾出信支持工程

不过,辩方首席代表律师阿迪慕兰在盘诘哈仑沙林时,则企图让证人说出,三苏丁并非靠“特别待遇”来获取这项工程。

阿迪慕兰也询问,前任大臣是否就工程申请事宜上曾经发出支持信(surat-surat sokongan);证人点头答有。

哈仑沙林任内的三个大臣包括莫哈末泰益、阿布哈山及基尔。

控方今天较早前出示的,仅是基尔写下“支持”该工程的备注,而非一封支持信。

“雪州发展机构在处理工程批准,也不会给予厚此薄彼,不符合资格的都不会批准。”

哈仑沙林最后说,该私营化委员会的决策并非由基尔一人拍板,而是集体决定。

他也辩称,该机构要求支付银行保证金是该机构一般的做法,但过去曾有类似豁免的案例。

编按:控方在新闻报道出街隔日向法庭抗议《当今大马》报道用字不准确,认为证人并未使用“罕有”的字眼来形容豁免三苏丁缴交逾50%的银行保证金。

当今大马已经做出纠正,不过有关的纠正并未改变报道的原意。我们对所犯下的错误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