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金咨询理事会法案呈一读
只能“建议”落实最低薪金制
刊载: Jun 21, 2011 4:57 PM | 更新: Jun 21, 2011 4:59 PM
政府今日向国会下议院提呈国家薪金咨询理事会法案一读,以便为落实最低薪金制铺路。不过,法案阐明,理事会只能向政府建议制定最低薪金制,至于接受与否,仍交由政府决定。
人力资源部副部长玛兹纳(Maznah Mazlan)今早向国会提呈法案一读。若法案三读通过,将会用来取代现有的1947年薪金理事会法案,以成立一个国家薪金咨询理事会。
法案说,国家薪金咨询理事会将探讨一切有关最低薪金制的问题,并向政府建议各领域所应落实的最低薪金。
法案也表示,当局必须获得更大的执法权力,以确保雇主遵守最低薪金的规定,进而确保工人及雇员享有最低薪金的保障。
工人认为只是障眼法
除了国家薪金咨询理事会法案外,玛兹纳今日也向国会提呈1955年雇佣法令修正案,以为本地工人与外劳提供更多保障,包括强制要求雇主银行汇款方式向雇员付薪。
政府要提呈国家薪金咨询理事会法案已久,但一直没有成事。尽管如此,工人组织一直都抗议政府企图以国家薪资咨询委员会法案,取代工人要求已久的最低薪金制。
本月中,以受压迫人民阵线(Jerit)为首的工人组织,便聚集在国会大厦外纠察,强烈要求政府设立最低薪金制,以保障工人最低可获得1500令吉的月薪。
他们担心,国家薪金咨询理事会只是用来推搪落实最低薪金制的“障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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