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夫妇等四证人拒受访
安华肛交案抗辩再受打击
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肛交案抗辩再受打击,首相纳吉夫妇等4名证人拒绝辩方的要求以接受访问,除非他们确定被传召出庭供证。
第二律政司莫哈末尤索夫再纳阿比丁(Mohamed Yusof Zainal Abiden)今日告诉法庭,根据副检察司莫哈末哈纳菲的宣誓书,这些证人拒绝受访,因为他们认为自己并非此案的重要证人。
“因此,除非受到庭令传召,他们才会出庭。”
这些证人包括首相纳吉与夫人罗斯玛、前全国总警长慕沙哈山和高级警官莫哈末罗万。
无法取得112条文口供
由于这些证人拒绝接受访问,导致安华的抗辩再次受到打击。
辩方之前已经无法如愿取得71份警方录取的证人口供书,包括纳吉、罗斯玛和慕沙哈山在内,因为联邦法院裁决第112条文口供书无法交给辩方。
尤索夫也表示,辩方可传召的其他证人,来证明安华案发时并不在场。
他说,蒂沙白沙罗公寓屋主哈沙努丁(Hasanuddin Abd Hamid)在接受辩方访问时,有权要求其代表律师陪同。
辩方斥责违反之前协议
不过,辩方首席律师卡巴星(左图)陈词说,由于这是控方献议的证人名单,因此谁是证人并不重要。
“为什么有需要去传召,这违反我们上回审讯时达致的协议。我们提供了一份名单,我们也交由警方及控方去安排。”
“根据协议,这项访问将在中立的地点进行,我们已同意是法庭。因此,当提出这项申请时,为何又对我们多加限制。安华应享有宪法下的公平审讯权利。”
“你的意思是当我们申请访问哈沙鲁丁两名女佣时,我们是否需要等她们被传召?”
接受宣誓书设危险先例
卡巴星强调,辩方需要的是访问证人,而非在庭内盘诘他们。
“我们尊重哈山努丁需要律师在场的意愿,我们没有问题。”
卡巴星警告,若接受哈纳菲的宣誓书,法庭便无法根据法律条文行事,而这将设下危险先例。
“哈纳菲是根据协助此事的警官发表其宣誓书,为什么这名警官就没入禀宣誓书? ”
控方指应先呈传召名单
尤索夫(右图)回应说,辩方理应先提呈一份他们确定传召的证人名单,但是卡巴星却提出反对。
卡巴星指出,控辩双方早在表罪成立后达致协议,即辩方将通知控方想要访问的人士,而控方有责任传召证人出庭。
辩方认为,控方无权来规定谁才是相关的证人。
承审的吉隆坡高庭法官莫哈末扎比丁表示,他将在下周一(8月8日)下判。安华也将在当天出庭,成为第一位供证的辩方证人。
扎比丁之前已择定8月8日至26日聆听安华的抗辩。
缺乏口供书辩护受束缚
辩方要传召的证人包括哈沙努丁妻子诺珊(Noor Sham Abdul Hamid)、女佣苏丽雅蒂(Suliati and Fitria Dipan)、公正党最高理事聂玛末聂哈山及前大马经济研究院(MIER)执行员莫哈末阿里夫(Mohamad Ariff Abdul Karim)。
其他证人包括前马交所首席营运员奥玛马力(Omar Malek Ali Merican)、德意志银行首席执行长雷蒙.杨(Raymond Yeoh),以及数名安华前雇员。
安华是被控在2008年6月26日下午3点10分至下午4点30分期间,在蒂沙白沙罗与助理赛夫发生违反自然性行为。安华在同一年8月7日,向法庭表示不认罪。
辩方律师山卡拉(左图)在庭外表示,他们迟至7月18日才接获信函通知纳吉夫妇等证人拒绝受访的事情。
“缺乏112条文口供书,我们不知道他们曾告诉警方什么事情,如今他们又拒绝接受访问,让我们受到束缚。”
“如今已经有5人接受访问。”
他也补充,两名鉴证专家布莱恩麦当劳和大卫威尔斯会担任辩方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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