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援煽动法令调查九名党员
社党轰警方沦打压异议工具
尽管6名社会主义党领袖已在紧急法令下无条件获释,并与另24名该党党员在参与非法组织和拥有颠覆文件罪名下被控上庭,但警方如今却在煽动法令下展开另一轮调查,传召其中9人录供。
对此,该党直斥警方此举形同骚扰,沦为国阵执政党打压异议的工具,使到警方的形象跌入谷底。
社会主义党总秘书阿鲁仄万今日召开记者会指出,9名社会主义党领袖和党员是在8月11日,接获来自玻璃市亚娄警区总部刑事调查主任沙利(Sarih Salleh)助理警监的信函,要求他们在8月22日前往该警区总部录供。
该党和丰国会议员再也古玛及9人的代表律师苏仁德兰也有出席记者会。
针对一宗煽动法令案录供
阿鲁(右图)出示信函指出,沙利是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111条文,针对一宗与煽动法令第4(1)条文有关的案件,传召9人以证人的身份录供。
不过,由于信函并没附上此案的报案书,加上9人之中有8人是住在霹雳州,对他们而言录供地点非常不便,因此该党便要求警方出示报案书,及要求将录供地点转移至怡保进行。
无论如何,警方仍然决定在下周一(9月5日)上午11点,于亚娄警区总部为9人进行录供。
5人是前紧急法令扣留者
在这9人之中,其中5人是在紧急法令下被扣留长达27天的社会主义党领袖,包括再也古玛、中委朱进佳和苏古马兰(M.Sukumaran)、和丰支部秘书雷祖玛南(Letchumana)及青年团领袖沙拉巴布(Sarat Babu)。
其余4名被传召的社会主义党党员是苏巴马尼(MC Subramane)、英德拉(P Indra)、迪雅古玛(S Thivyakumar)和拉运德兰(M Ravindran)。这9人早前已在社团法令和内安法令下, 被控 上北海地庭。
相信与巡回活动传单有关
再也古玛(左图)相信,警方传召他们录供是与该党早前所进行的“够了,国阵退休吧”(Udahlah tu...Bersaralah BN)巡回活动时,所派发的传单有关。
他炮轰警方此举是在持续骚扰该党,这个录供程序是毫无必要的。
他解释,这是因为警方早前原因刑事法典第122条文,即企图向国家元首发动战争的罪名扣留这30人,及随后援引紧急法令扣留6人期间,已几经为他们录供。
他嘲讽,如果警方到了今时今日还须为9人录供的话,证明当时的警员“并没做好本分”。
不应将批评政府视为煽动
再也古玛认为,政府不应将传单批评政府的论述当作煽动字句,而警方此举只会诋毁自身的形象。
“在民主国家中必须允许批评,而不是将批评视为罪行。”
煽动法令对形象并非好事
“利用煽动法令,这一条足以摆置在博物院中的老旧法令来骚扰我们,对警方形象而言并非好事。”
再也古玛说,该党明白警方在净选盟2.0举办709大集会期间,在弩张剑拔的紧张氛围下误捕他们,但若警方向他们道歉的话,该党也会大方地接受。
“但他们仍紧咬我们不放,要证明他们是对的。这个行为非常不专业,我感到非常失望。”
或对社党展开第二轮提控
苏仁德兰附和说,这可能是警方针对社会主义党所展开的第二轮提控举动。
他质疑,传单上的内容并没抵触任何法律,为何警方会传召这9人录供?
“只有一个答案,这是针对社会主义党员一个多余和蓄意的政治提控。”
若没罪案传召录供是滥权
他强调,警方在没有调查任何罪案的情况下传召他人录供,是一个滥权的行为,实属违法。
“如果警方发出通知书,要求他人到警察局回答问题,但实际上却没调查任何罪案,那犯法的就是警察本身。”
他抨击,警方坚持在亚娄警区总部录供的做法已经滥权,因为证人有权选择在任何警局录供,警方不可强人所难。
对此,苏仁德兰呼吁政府和内政部必须回应此事,并且立刻展开警队改革工作,终止这种打压骚扰行为。
警区总长证实与传单有关
稍后,亚娄警区总长莫哈末纳兹里(Mohd Nadzri Hussain)证实,警方所调查的案件与“够了,国阵退休吧”活动传单有关。
他告诉《当今大马》,“我们只是传召他们以证人的身份录供,调查仍在进行中。”
询及为何9人不能在怡保录供时,莫哈末纳兹里反而归咎社会主义党。
“一会儿他们说怡保,下一刻他们就说别的地方,所以我们决定在亚娄录供。”
他表示,本身不知向社会主义党所发出的通知书,并没附上报案书,声称稍后将与其官员了解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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