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上诉庭今天驳回霹雳州议会副议长许月凤申请撤销“州议会胡椒喷剂伤人”裁决的上诉,并谕令她支付2万令吉堂费。

以苏龙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一致驳回许月凤针对怡保高庭宣判后廊区州议员姚天和在上述案件中胜诉后,所提出的上诉。

高庭依供词裁决合理

苏龙说,怡保高庭司法专员是根据根据供词作出裁决,上诉庭没有推翻高庭裁决的理由。

苏龙及另两名上诉庭法官陈国华(Jeffrey Tan Kok Wha)及克莱门阿伦(Clement Allan Skinner)维持怡保高庭司法专员塔米芝于6月14日的裁决,即发出禁令给姚天和,禁止许月凤以后再攻击起诉人及指示答辩人。

不过,上诉庭批准姚天和针对怡保高庭没有批准他获得赔偿的裁决,提出上诉。

除了须支付2万令吉堂费,上诉庭也谕令许月凤赔偿姚天和100令吉。

姚天和于2009年6月26日入禀怡保高庭,起诉许月凤在5月7日州议会开幕时向他脸部喷射胡椒剂,导致他左眼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