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前交长林良实欺骗案控方早前表示有意传召前首相马哈迪,但是主控官阿都玛吉副检察司今日出人意表改口,声称马哈迪与此案没有关连(not relevant),所以不会传召他上庭供证。

此案经过约30天的审讯,控方将在明天传召最后一个证人,即查案官拉惹哥柏(R. Rajagopal)而告一段落,并完成控方举证程序。

高庭接下来将择期,聆听双方就此案的陈词,接着将裁决林良实欺骗罪名是否表罪成立。

阿都玛吉向法庭表示,控方最后一个证人是查案官。

随后,他休庭时受询及不传召马哈迪的原因时,反问:“为什么要呢?根本没有关连。(首相署部长)纳兹里也说了,这是内阁的决定,不是马哈迪(一个人)的决定。”

控方曾阐明传召马哈迪

阿都玛吉曾在庭上说过,控方将传召马哈迪上庭,以厘清一份林良实写给他的信函,而马哈迪也曾表示乐意上庭供证。

林良实于2002年6月29日致函时任首相的马哈迪,阐明自贸区计划已拖延太久,因此要求马哈迪同意以重新谈判的方式偿还地价。

林良实在巴生港口自由贸易区案土地买卖上被控欺骗政府的审讯,于今年8月1日起开审,至今已审讯约30天,并传召24名证人供证。

领46亿元贷款但没法还

另一方,控方第22证人巴生港务局财务经理安南(Adnan Abidin)今天供证时,承认港务局没有能力摊还中央政府低息贷款。

安南表示,港务局在2007年6月获得一笔46亿令吉的低息贷款,以发展自贸区计划。

安南透露,港务局须从今年6月起的未来17年内摊还低息贷款,然而至今未摊还原该在今年中摊还的8240万令吉给中央政府。

安南续说,以港务局的财务能力,仅有能力摊还今年(8240万令吉)与明年(1亿9900万令吉)的低息贷款,后年起就没有能力支付了。

“我们只有能力偿还2年的低息贷款,即2011年与2012年。我们已向财政部上诉,但财政部未批准。”

港务局上诉待财部批准

他说,港务局2013年须支付1亿6900万令吉给中央政府。

安南在阿都玛吉引导下,如是供证表示。

安南透露,港务局向财政部上诉,调整偿还贷款的条件,以便对港务局有利。

现年68岁的林良实,被控于 2002年9月25日至11月6日之间欺骗大马政府,蓄意在自贸区地价上隐瞒内阁7.5%年利。

这令政府原本以每平方尺25令吉或10亿8845万5600令吉购买自贸区千亩地段,须额外支付7亿2001万令吉,即18亿847万600令吉购买自贸区。

至今摊还SPV逾5亿元

安南透露,港务局2002年11月签下自贸区土地买卖合约后,从2008年起才须摊还。

这笔钱是汇入Kuala Dimensi有限公司(KDSB)成立的Special Port Vehicle(简称SPV)户头。SPV的功能是发售私人债券,充作自贸区的发展资金。

安南也说,港务局从2008年起至今共摊还了5亿6000万令吉,2008 年与2009年分别支付1亿3000万令吉,而2010年与2011年则分别还1亿5000万令吉。

举报时只字未提林良实

另一方面,控方传召第23证人前港务局主席李华民,以证实港务局曾就自贸区弊案,向警方及反贪会报警。

惟进入交叉盘诘时,李华民在辩方代表律师王健强引导下,表示举报的对象并非林良实,也没有提及这个人。

李华民透露,尽管港务局后来委任普华永道调查自贸区计划,惟出炉的稽查报告,并未建议对林良实采取任何行动。

根据今天呈堂的报案书,李华民投报KDSB及相关董事、雇员等,以及绘测师两造,在未完成工程前不正当的索取建费。

林良实案将在下午2点半续审,届时继续传召首相署部长诺莫哈末供证,诺莫哈末在自贸区土地交进行前担任第二副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