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改革国会特委会今日会晤总检察长阿都干尼,后者证实我国不必修改联邦宪法,就可在选举时使用不褪色墨水,以杜绝幽灵选民。

根据特委会主席麦西慕,阿都干尼透露,我国只须修订《1981年选举(选举程序)条规》第19条文,便可落实点墨制。

麦西慕今日召开特委会内部听证会,会见阿都干尼后说,“他解释,可通过两个途径落实(点墨制),就是修改条规或联邦宪法。”

忧有人制造混乱销毁墨汁

选委会曾在308大选前,以240万令吉向印度购买不褪色墨水,并计划在大选时进行手指点墨措施。然而,最后却在投票日4天前戏剧性地宣布取消使用不褪色墨水。

选委会当时指称,有不法人士偷偷购买不褪色墨汁,企图在投票日当天制造混乱,因此才决定销毁这些墨汁。

选委会后来改口声称,不褪色墨汁是违反联邦宪法的举措,因若有人在投票前,其指甲上涂有不褪色墨汁,那就代表他不可投票,这已否决了他在联邦宪法第119条文的权力。

有待总检长信函再作决定

麦西慕表示,阿都干尼两周前致函特委会和选举委员会,信中并没阐明箇中详情。

他接着说,随着阿都干尼今日的解释,已经消弭过往所掀起的疑云。

“我们对他的解释感到满意,(但是)我们将等待总检察长的白纸黑字,我们已在周一要求他提呈另一封信函,然后我们将有所决定。”

阿都干尼在出席内部听证会后拒绝发言,仅抛下一句,“这个会面非常好。”

由于选举条规不属于联邦宪法的一部分,因此修改条规只须获得国家元首的御准,尔后交给国会议员阅读参考。

自动选民登记须修改宪法

此外,麦西慕指出,特委会今日也有讨论自动选民登记措施,而阿都干尼认为,要落实这项措施就必须修改联邦宪法。

21岁自动登记成为选民措施,是净选盟2.0要求落实选举改革的其中一项诉求。

特委会将于11月25日和26日,前往沙巴亚庇展开另一场公听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