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马印紧急状态仍生效
卡巴星促纳吉再动议撤除
政府日前解除3项经济状态时,是否“遗漏” 1964年因马印对抗而颁布的紧急状态,引发争议。资深律师暨民主行动党主席卡巴星坚持该紧急状态仍有效,因此政府应再度向国会动议将它解除。
国会下议院前天三读通过解除3项紧急状态,它们分别是国家元首颁布的1966年砂拉越紧急状态、1969年五一三紧急状态及1977年吉兰丹紧急状态。
虽 然民联当时批评政府独漏1964年颁布的紧急状态,但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纳兹里表示,根据枢密院(Queen privy council)曾做出的裁决,当一项紧急状态颁布后,其之前颁布的紧急状态将失效。因此,大马在颁布1969年紧急状态后,1964年颁布的紧急状态已 是无效。
国会下议院前天三读通过解除3项紧急状态,它们分别是国家元首颁布的1966年砂拉越紧急状态、1969年五一三紧急状态及1977年吉兰丹紧急状态。
虽然民联当时批评政府独漏1964年颁布的紧急状态,但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纳兹里(右图)表示,根据枢密院(Queen privy council)曾做出的裁决,当一项紧急状态颁布后,其之前颁布的紧急状态将失效。因此,大马在颁布1969年紧急状态后,1964年颁布的紧急状态已是无效。
大马在英殖民期间,将上诉的最高法院称为枢密院。根据纳兹里,政府至今仍然遵循枢密院的上述裁决。
枢密院裁决早已失效
卡巴星今天在槟城召开记者会表示,马印紧急状态未与其余3个紧急状态一同被解除,意味大马依然与邻国印尼开战中。
他说,虽然政府的立场是,按照枢密院在1978年的裁决,有关紧急状态已经因1969年紧急状态的颁布而隱含式地被解除。但是,枢密院的裁决其实已在国会通过《1979年紧急(必须权利)法令》时,宣告失效。
“政府已不能再遵循枢密院的判决,因为国会已在落实1979年的恶法时使之作废。”
卡巴星不讳言,政府撤消当时国家最高法院的判决,是史无前例及抵触了我国奉行的三权分立制度。行政单位只可以表示不同意,但不应厚颜无耻地搁置一项判决定夺的事项。政府在1979年推翻枢密院判决的做法,令到我国蒙羞。
推翻又重提自打嘴巴
卡巴星(左图)也是武吉牛汝莪国会议员,他奉劝,纳吉应顾及国家进入紧急状态,所面对的冲击与影响而做纠正。
此外,他揶揄,政府重提枢密院当年的判决,根本只是在自打嘴巴。
“当局不能再倚赖一个你本身当初选择推翻的判决来说,在颁布1969年紧急状态后,1964年颁布的紧急状态已经失效。”
“我的结论是,1964年的紧急状态依然生效。换言之,我国依然在紧急状态中。”
讥纳兹里无知不称职
另一方面,卡巴星不满说,尽管他在国会一再挑起此事,但纳兹里却选择不回应,而曝露了其对法律的无知。
他接着举例说,纳兹里日前宣称同性恋因抵触伊斯兰教教义而违宪,但事实上同性恋并没有抵触宪法,而只是在《刑事法典》第 377B下被视为一项刑事罪。
“更重要的是,纳兹里不久前竟然说,虽然《大专法令》第15条文已经被宣判违宪,但却依然生效。”
卡巴星因此认为,首相显然需要一名真正拥有足够法律知识的人士,担任掌管法律事务的部长,才可以保障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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