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E 马华槟城大山脚区会主席刘一端批评槟州首长林冠英在升旗山停车场课题上推卸责任,並呼吁他勇于承担,辞去槟州发展机构主席一职。

他今日发表文告说,尽管槟州民联把有关事件推卸成是前朝州政府的过错,但是身为槟州发展机构主席的林冠英,却不能以不知道为借口来为该事件出现弊端免疫。

“虽然有关工程于2007年获得旅游部拨款500万令吉兴建,但是确实的动工日期却是2009年8月10日,尽管在这期间有关工程的所有文件批准程序都属于前朝国阵州政府范围内,但是自2008年3月林冠英上任为槟州首长后,有关工程还在批准图测的过程中。”

抱着“前朝事不管我事”

“虽然如此重要的工程在程序上不需要通过槟州发展机构的批准,但是身为该机构主席的林冠英难道就可以坐视不理?还是永远抱着‘前朝事不管我事’的处事态度?”

“我们强调的是作为槟州发展机构主席的林冠英,为何未能察觉事件的严重,以及是否有及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此外,作为该机构的主席,他也须就其下属及其本身的管理不力负起责任,同样也须辞掉其州发展机构主席职位。”

刘一端希望林冠英不要推卸责任,反之必须主动去了解关乎槟州人民利益的事,而不是等到事情发生后才把责任强加在其他人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