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昨天扣留4名人士以协助调查新山郊外岭一间清真寺遭人置放动物骸骨的事件。

柔佛总警长莫哈末莫达说,以柔佛副总警长拿督依斯迈雅丁为首的专案小组,于昨天清晨在新山逮捕这4名年龄介于15至33岁的人士。

“目前,警方已针对这起事件向13人录取口供。警方也在追查另一名40余岁的男子。”

他今日在柔佛警察总部召开记者会这么说。

促目击者提供资讯

莫达说,警方是援引刑事法典第298A条文,彻查上述事件,公众或目击者也受促协助警方展开调查。

他说,警方还在等候雪兰莪州雪邦兽医局的化验结果,以鉴定有关的动物骸骨是否猪头。

刑事法典298A条文允许警方采取行动,对付那些造成不和谐、不团结、憎恨、敌意、恶意与破坏行动的任何人;或基于宗教和谐与团结,对付有关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