吁总检察署上诉肛交案判决
赛夫父亲批律师公会不中立
随着吉隆坡高庭宣判国会在野党领袖安华无罪释放,肛交案原告赛夫父亲阿兹兰(Azlan Mohd Lazim)要求总检察署,对此案提出上诉。
与此同时,阿兹兰也对律师公会促总检察署不要上诉的说法,深感失望。
他批评,律师公会的说法被视为否决一个公民获得公正,以及宪法所赋予的上诉权利。
随着吉隆坡高庭宣判国会在野党领袖安华无罪释放,肛交案原告赛夫父亲阿兹兰(Azlan Mohd Lazim,左图)要求总检察署,对此案提出上诉。
与此同时,阿兹兰也对律师公会促总检察署不要上诉的说法,深感失望。
否决公民获得公正权利
他批评,律师公会的说法被视为否决一个公民获得公正,以及宪法所赋予的上诉权利。
“这是否反映大马所有律师的立场?抑或只是掌控律师公会,拥有特定政治利益的个人意见?”
他今日在其住家召开记者会,但其儿子赛夫并没出现。
“身为一名父亲,我将与我孩子继续斗争,确保我孩子得到‘最公正的公正’,以讨回他和我的其他家人的名誉和尊严。”
为何不反对安华上诉?
他认为,律师公会应以中立的态度观看这个司法程序的进行,而非加以阻止。
“为什么律师公会这么久以来,不曾反对曾提出和申请上诉多达36次的被告(安华)?这才是我方首次提出上诉,它就想要阻止了。”
“为什么会有双重标准?难道是因为我儿子只是一名普通人,而不是一名重要人物和政治人物,就能这样否决了他的权利?”
称家人平静接受判决
无论如何,阿兹兰不愿评论,法官针对肛交案的裁决。
他说,赛夫和家人都平静地接受法官的判决。
“我们是非常专业的……我身为父亲,我接受(判决结果)。”
他补充,赛夫在案子判决出炉后生活如常,目前人在吉隆坡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阿兹兰在记者会结束后,摆出“一个大马”的手势,并说出“一个大马”口号,大方供记者拍照。
总检察署未决定上诉
吉隆坡高庭周一宣判,安华从肛交案中无罪释放,理由是控方无法证明,脱氧核糖核酸(DNA)证据不受污染。
随着判决出炉,总检察署有14天的时间将案件上诉至上诉庭。
不过,总检察署上诉及聆审组主任 卡玛鲁丁 (Kamaludin Md Said)告诉《当今大马》,总检察署目前仍未决定是否上诉。
此外,两名专精刑事审讯的律师指出,由于肛交案属于公诉,因此赛夫不能强制控方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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