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肛交案控方建议总检察署提出上诉,不过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显得并不在意,只是希望当中不会涉及任何政治干预。

刚结束印度与土耳其行程返回都门的安华,今午在甘榜峇鲁清真寺祈祷后表示,在法律与联邦宪法下,总检察署有权上诉。

“上诉与否不关我的事,但我知道法律和联邦宪法允许上诉……我希望,如果总检察署真的上诉的话,不会有任何干预。”

一身马来服装和宋谷的安华,在祈祷后看来满脸笑容,逐一与趋前向他问好的人握手。在安华与人交谈时,周围不时也响起“真主伟大”的口号。

一些人也高呼,劝告安华要小心国阵与巫统可能对他使出奸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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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官建议总检属上诉

本周一,吉隆坡高庭宣判,由于无法确保100%脱氧核糖核酸(DNA)证据不受污染,在案件疑点利益归于辩方的大前提下,安华获得无罪释放。

现年64岁的安华被控于2008年6月26日,下午3时10分和4时30分之间,在白沙罗高原一座公寓与前特别助理赛夫肛交,因而触犯刑事法典377B条文。一旦罪成,则将面对最高20年的监禁及鞭笞。

赛夫的父亲阿兹兰(Azlan Mohd Lazim)昨日促请总检察署,对此案提出上诉。

主控官莫哈末尤索夫(Mohd Yusof Zainal Abiden)周三也证实,他已经建议总检察署提出上诉。

不过,总检察署审讯及上诉组主任卡玛鲁丁表示,总检察署还需要研究这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