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认建议“没有缴税不能投票”
选委会指邮寄选民需符合资格
刊载: Feb 5, 2012 7:35 PM | 更新: Feb 5, 2012 7:38 PM
选举委员会主席阿都阿兹强调,他不曾建议只让纳税的海外大马人,通过邮寄方式投票。
相反的,他是建议仿效外国的做法,让符合特定条件的海外大马公民获准通过邮寄方式投票。
他表示,这是因为不是所有的海外大马公民都具备邮寄选民的资格。
选举委员会主席阿都阿兹强调,他不曾建议只让纳税的海外大马人,通过邮寄方式投票。
相反的,他是建议仿效外国的做法,让符合特定条件的海外大马公民获准通过邮寄方式投票。
他表示,这是因为不是所有的海外大马公民都具备邮寄选民的资格。
“举个例子,有些国家规定他们(选民)必须居留至少5年,并且曾经回国,有的国家则规定4年。”
“我以美国为例,美国的邮寄选民必须是纳税人,然而,我不曾提到或建议只有居住海外的大马纳税人才能投邮寄选票。”
他今日出席雪州举办的穆哈默德先知诞庆典后,对媒体发表谈话说。
需鉴定海外公民了解国家
较早前,阿都阿兹被指建议只有纳税的海外公民才能成为邮寄选民,因此引起争议。
阿都阿兹强调,他们必须确保海外公民符合特定资格,才能登记为邮寄选民。
“我们最重要是确保海外大马人申请成为邮寄选民。如果他们具备资格却未提出申请,我们还能做些什么?”
“他们必须申请成为邮寄选民。接着,他们必须符合数项条件,包括在海外逗留多久,以及鉴定他们是否曾回国,并且了解本身的国家、知道本身的国会及州选区。”
“如果他们住在海外15、20甚至30年不曾回来,我们却允许他们(成为邮寄选民)……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会允许,因为他们并不清楚国内发生的事。”
他也表示,海外邮寄选民条件将在选举改革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作出讨,并且修改相关法律后才会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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