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议马银行迫害工会行动升级
十六人率先报警举报无理解雇
大马银行雇员职工会抗议马来亚银行迫害工会领袖的行动升级,槟城、吉打及玻璃市分会成员近期率先集体报警,举报3名银行高层无理解雇两名工会领袖。
他们举报的对象分别是马银行首席执行员阿都瓦希(Abdul Wahid Omar)、人力资源主管诺拉(Nora Abd Manaf)及劳资关系主管雷雄明(译音)。
报警行动将蔓延至全国,至今北马已经有16人报案。
大马银行雇员职工会副主席阿都查米尔(Abdul Jamil Jalaludeen,下图左)和总财政曾嘉发是因在日内瓦联合国大厦外示威及手持写着“马银行抢劫大马贫穷员工”字眼的横幅,而被马银行解雇。前者隶属槟城浮罗地滑分行,后者则是怡保花园的员工。
他们举报的对象分别是马银行首席执行员阿都瓦希(Abdul Wahid Omar)、人力资源主管诺拉(Nora Abd Manaf)及劳资关系主管雷雄明(译音)。
报警行动将蔓延至全国,至今北马已经有16人报案。
大马银行雇员职工会副主席阿都查米尔(Abdul Jamil Jalaludeen,下图左)和总财政曾嘉发是因在日内瓦联合国大厦外示威及手持写着“马银行抢劫大马贫穷员工”字眼的横幅,而被马银行解雇。前者隶属槟城浮罗地滑分行,后者则是怡保花园的员工。
抵触劳资关系法二条文
大马银行雇员职工会北马分会财政朱悦朝(右图右)及受害者之一的阿都查米尔是今早,率领大约10名工会成员到土库街警局报案。
他们在报案纸中表示,3名银行高层人员因解雇2名在爆发劳资纠纷后举布条的工会领袖,而抵触了两项法律条文。
第一项是《1967年劳资关系法》的第59(1)(d)和(e)条文,3人可被判监禁不超过1年或不超过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第二项是《1967年劳资关系法》第39(a)条文,若罪成可被监禁不超过1年或不超过1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因此,他们促请警方采取行动对付3人。
展开纠察直到两人复职
朱悦朝表示,他们是自上周五纠察后陆续报警,至今已经有16份报案纸,而且还会陆续有来。
“我们会在全国响应,但先按部就班从一个州属到一个州属。”
不仅如此,他放话,工会成员将继续展开纠察,直到被不公平解雇的同僚获得复职为止。毕竟,两人并不是因涉及欺诈而被开除。
上周五,大约50名大马银行雇员职工会成员针对此课题,在槟城华盖街的马来亚银行外 纠察 。另外,工会总秘书索罗门发表文告说,他们将在10日召开特别代表大会,商讨马银行开除两人一事。
证明“打压工会”是事实
阿都查米尔批评,马银行开除他们及把纠察刻划为非法的做法,显然是要打压工会及吓阻有意参加工会的人士。
“工会领袖在履行职务上享有免控权,他们应停止这种残酷的做法。如今,已经证明了打压工会是个存在的事实。”
他说,他们的遭遇也是我国史上第17宗工会领袖被开除的案件。
“令人不解的是,我们曾经在很多场合高举有关布条,不管是在国会纠察或其它地方。但为何在联合国外面就不可以而要被对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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