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行动党表示,对上诉庭昨天公布推翻该党全国主席卡巴星被高庭宣判无罪释放的判词,感到不安;同时认为,如果首相纳吉要让全民继续相信他自夸的改革议程,政府就必须马上废除《1948年煽动法令》。

行动党秘书长暨峇眼国会议员林冠英今天发文告说,该党对于上诉庭的判决深感不安,因为上诉庭认为,它可以决定哪些言词是不是煽动。

他也表示,《1948年煽动法令》(原为1948年煽动条例)是英国在马来亚紧急状态时期(1948-1960)对付共产党制订的殖民恶法,我国政府至今依然使用英殖民紧急状态时的法令,显然已不合时宜。

武吉牛汝莪国会议员卡巴星是因为在霹雳政权变天时,恫言起诉霹雳苏丹而被总检察署援引《1948年煽动法令》第4(1)(b)条文,告上吉隆坡地庭,案件随后转交高庭。结果,高庭因检方提供的表面证据不足,因此宣判卡巴星无罪释放。不过,检方随即提出上诉。

惊讶没煽动性质却罪成

林冠英表示,在英国普通法中,一个人如果发表煽动暴力、骚乱喧嚣或影响公共秩序的言论,才能够被判煽动罪。

“但是,在我国的煽动法令中,即使性质上不可能是煽动,竟然也可以被判煽动罪成。”

“昨天,上诉庭的判词推翻了民主行动党全国主席卡巴星被高庭宣判无罪释放的裁决,1948年煽动法令竟然让一个说真话、就事论事的人也被判有罪。”

“上诉庭指出,就算使用的言词并没有造成不利的反应或暴力,这都不重要。”

导致政治转型付诸流水

林冠英表示,马来西亚人必然感到震惊,因为马来亚紧急状态虽已结束52年,我国却还在沿用英国对付共产党的那一套恶法。

“1948年煽动法令阻遏合法的批评,完全违背联邦宪法第10条文所赋予的言论自由。”

他提醒,正当纳吉及其政府大张旗鼓,答应废除所有紧急条例,并全面检讨或废除其它恶法如1960年内安法令、1933年限制居留法令及1984年出版及印刷法令,但卡巴星的案件或令政治转型受阻。

“如果马来西亚一流的律师兼在野党立法议员卡巴星,也可以因为讲真话及就事论事,而被控煽动,并且面对罚款或坐牢的刑罚。国阵这些检讨或废除恶法的动作,并不会促进我国的政治转型及公民自由。”

促国阵学槟设言论广场

林冠英促纳吉证明真诚地要废除恶法,为马来西亚的政治及公民自由开启新的篇章。

“只要煽动法令还存在,马来西亚将永远无法享受言论自由这项《联合国人权宣言》中所阐明的基本人权。还是马来西亚是其中一个“倡导言论自由”,但是“发表言论后没有自由”的国家之一?”

他建议,国阵像槟城那样,设立全马第一个演说者角落,鼓励言论自由。而且,如此迫害卡巴星,国阵不只是牺牲一个在野党国会议员,也同时牺牲言论自由、真理及事实。

“行动党将会做卡巴星的后盾,继续追求公民社会、捍卫每一个马来西亚人自由行使人权的权利,包括说出真相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