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挑战会展中心合约
槟州市政府申请撤消诉讼
槟州民联政府、槟岛市政局及发展商Eco Meridian有限公司已向高庭申请,撤消4名槟岛纳税人,要求宣判槟城国际会展中心合约无效的案件。
4名槟岛纳税人的代表律师塔亚兰( Thayalan Muniandy)披露,法庭已安排在3月23日进行案件管理程序。负责审理的高庭法官是瓦基斯( G.V. Varughese)。
他今天在槟城高庭外,如此向记者表示。
槟州民联政府、槟岛市政局及发展商Eco Meridian有限公司已向高庭申请,撤消4名槟岛纳税人,要求宣判槟城国际会展中心合约无效的案件。
4名槟岛纳税人的代表律师塔亚兰( Thayalan Muniandy)披露,法庭已安排在3月23日进行案件管理程序。负责审理的高庭法官是瓦基斯( G.V. Varughese)。
他今天在槟城高庭外,如此向记者表示。
代表纳税人入禀申诉书
4名起诉人分别是邱炎合、阿都玛纳(Abdul Manan Abdul Manap)、沙迪亚斯兰(Sathiasilan Krishnan)及拉玛克里斯南(R.Rama Krishnan)。前三者是来自槟城国际会展中心的建筑地点峇央峇鲁,拉玛克里斯南则是发林(farlim)居民。
他们去年11月21日在国阵领袖陪同下,以门牌税及地税的缴付人身份,代表槟岛市政局管辖区内的全体纳税人入禀申诉书。
起诉人之一的阿都玛纳表示,他是在阅报后开始对此计划表示关注,特别是槟岛市议员林马惠及林武灿曾公开反对此计划。
根据入禀书,他们分别列槟州政府、槟首长林冠英及9名行政议员、槟岛市政局及实达集团的子公司Eco Meridian有限公司,共13个单位为答辩人。
质疑起诉人的法定地位
塔亚兰表示,槟州政府(全体行政议员)、槟岛市政局及发展商Eco Meridian有限公司是在过去两个月,各别提出撤消诉讼申请。
他说,辩方提出了一些理由来申请撤消案件,但主要是质疑其客户,即4名起诉人的法定地位。
据他披露,槟政府、槟岛市政局及发展商分别委任了不同的代表律师,即Christina Siew、Dominic Pillay及著名律师楼Shearn Delamore and Co。他们申请撤消案件的日期是去年12月21日、12月15日及今年1月5日。
备受争议的槟州国际会展中心,将兴建于槟城湖内国际体育竞技馆现址。根据媒体报导,新管理层已在原有租户陆续搬空下入驻。槟岛市政局建筑小组主任尤端祥则证实,发展商呈交的图测已获市局批准,而预料可在下月31日后动工。
指合约抵触法令而失效
4名起诉人提出数项的要求包括,第一、要法庭宣判他们有权获得合约副本。第二、由于槟州政府命令市政局签署合约,抵触了地方政府法令第9(1)条文,因此合约应被取消及失效。
第三、当局给予发展商额外1500个单位发展密度,违反了城乡规划法令,特别是第21及第22条文和宪法第8条款,因此相关条文应作废。第四、批准额外密度的做法已经剥夺了市政局在城乡规划法令的自主权限。
此外,他们要求答辩者承担堂费及法庭做出其他有必要的判决。
起诉人宣称从媒体的报导获知,市政局是在没有经过全席会议商讨下,签署国际会展中心的合约,而槟政府直下指示的做法违反了地方政府法令第9(1)条文。此外,市政局须为此计划支付5000万令吉、给予额外1500发展密度及在特许权期间豁免征收地税。

